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协议
甲方: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鉴于:
乙方通过甲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产品供应及交易服务事宜,并通过甲方自行接入的第三方支付系统(丰付宝)办理订单支付、交易退款及结算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必要的后台管理系统所需要的用户名和密码,同时以网上展卖的形式帮助乙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协议
2.乙方通过甲方的平台发布、展示、销售产品以及处理产品的相关交易事宜。
第二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合作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协议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之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采取书面形式确认。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原协议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协议:(1)本协议期满;(2)双方协商;(3)
因不可抗力导致;(4)一方被整顿、清算或破产;(5)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任何名义、方式转租、转让电子平台使用权的。 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署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2.协议合作期满前30 日内,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续约事宜。
3.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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