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佣金是什么(险言碎语(119):关于保险代理人佣金的那点事儿)

销售保单,赚取收入,天经地义,但现在的保险市场,处处有着“折扣”式销售



车险销售透明已经很久了。车没到期的时候会告诉你交多少,优惠多少,很明确。寿险销售也差不多。目前代理人卖保单,似乎没有“返利”就拿不到单子。客户不“返利”,买保险就亏了。

存在就是合理,这不仅仅是市场对保险行业“反馈”,市场为何这样对待保险行业?也有谈感情伤钱,谈钱伤感情式的国情与人情。



佣金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保险法是如何界定这类问题的。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保险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保险公司你只卖保险合同或者在保险合同里提供服务,仅此而已。你不能给顾客打针。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保险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保险佣金只支付给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不得支付给他人。

佣金只能发生在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之间。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保险代理人的行为视为保险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一体的。它只销售保险合同或提供保险合同中的服务。

国家看的更明白吧,《保险法》对保险公司与保险销售者以法律条文作出明确要求,谁触犯谁受处罚,由行业监管者银保监会统一监督管理。

从法律上来说是太幸福了,但从理性上来说是特别扭曲的。就像我开头说的,代理人卖保单,好像没有“返利”就拿不到单子。客户不“返利”,买保险就亏了。如何看待和面对?



第一,理解客户的想法并不过分,因为谁都想买物美价廉的商品,商场打折扣我们都愿意去买。但是我们自己必须明白,保险业务员的佣金不是折扣,是代理人的合法收入,必须纳税后才可以取得。佣金更不可能是回扣,回扣是花单位的钱办事(付出100万采购,自己收取回扣10万),损害单位利益获得自己个人好处的行为,即是损公肥私。第二,客户跟我们要的不是保险费折扣,而是我们自己的合法收入。请问,如果我们跟客户要他的收入他会给吗?他的收入也是他给他人提供自己的劳动和服务的合法所得,会给别人吗?第三,返佣更是违背《保险法》规定的,一个敢违法的人是否值得信赖与交往呢?返佣的人,自己赚不到钱,肯定生存不下去,早晚脱落,还会给客户服务呢?第四,买不买东西,其实看自己需要不需要,不是看别人赚钱不赚钱(我们出生就被医院赚,离开的时候火化场也收费,买衣服被赚,吃饭被赚,好像也没怕别人赚,也没去要回来)。第五,客户只看到我们签到单赚了佣金,却没看到我们这个月只签这一单。所以保险销售不是暴利,如果觉得好赚,可以来一起做。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给我们的利润没那么高,趸交的没有多少;缴费期限越长,才越高一些,平均下来只有几个点,所以代理人的利润高吗?第六,其实问题的关键是,代理人要让客户感受到代理人对他的价值,享受到我们的服务,让人家喜欢我们,而不仅仅是个代理人而已。都在说2020年是百年未有变局与动荡,启示保险已经发展40多年了,人口红利与政策红利已走到边际,变革已经来临,市场与客户都已发生深刻变化,代理人唯有自身过硬,方可与行业共发展,共利益,共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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