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运输是国际物流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近年来,海洋运输的成本不断上升,运输商制定了各种海洋附加费来弥补额外的成本。
很多企业反映,由于不熟悉海关定价规定,加上运输相关费用构成相当复杂,有时不知道哪些项目需要征税,如何向海关申报,导致相关费用漏报。今天,边肖带大家了解一下上述问题。
运输及相关费用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第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地点之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运输及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应当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与运输相关;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地点卸货前;买受人实际支付和应当支付的价款。
01
与运输相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与运输有关:1。进口货物的基本运费;2.进口货物运输附加费;3.引航费、拖轮费、放缆费等港口费;4.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用;5.运输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02
计算至货物抵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地点卸货前
中国进境地点是指装载进口货物的车辆进入中国关境后,进口货物首次离开国际航行车辆的地点。
卸货前,是指货物开始卸货之前。“卸货前”是区分所有费用是否需要申报的重要节点。卸货后不需要申报费用。
03
买受人实际支付和应当支付的价款
进口货物的运输及相关费用按买方实际支付和应付的费用计算。装卸前已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和应付价格的,不得再计入完税价格。
海关提醒
上述三点同时满足的,运输及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不同的物流代理以不同的方式处理附加费。如果相关附加费用不包含在运费中,而是由物流代理人单独收取,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也应调整计入完税价格。
运输和常见相关费用
01
运输和附加费
1.基本运费是整个应收运费的主要部分,包含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2.运输附加费,如普通燃油附加费、紧急燃油附加费、低硫燃油附加费、货币贬值费、在装运港或中转港发生的码头装卸费等。,是运费的一部分,在进口地点装卸货物之前,已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3.其他常见附加费。因超重、超长、超大件等货物特性而产生的附加费;因运输和港口原因产生的附加费,如直航附加费、转运附加费、港口附加费等。;临时附加费,如港口拥挤附加费、绕行附加费、可选卸货港附加费、变更卸货港附加费、旺季附加费等。;其他原因产生的附加费,如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安全附加费、内陆燃油附加费等。上面列出的费用与运输过程有关。如果发生在进境地装卸前,则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提示
卸货港的码头处理费(简称DTHC)属于货物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后与运输有关的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02
滞期费和快递
1。滞期费是指租船人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卸下全部货物,导致船舶继续在港口停泊,致使船东在港口增加费用,遭受航运时间损失而向船东支付的约定款项。
滞期费发生在货物卸货之前,即滞期费在实际卸货开始时已经发生。企业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且有客观量化数据准确区分卸货前后的滞期费的,只将货物卸货前已经发生的滞期费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否则,滞期费全部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货物卸货后发生的滞期费,即货物实际开始卸货时发生的滞期费,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速遣费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卸下货物后,船东返还给租船人的约定款项,缩短了船舶的使用寿命。
如果发送费发生在货物在出口地装船并由船东返还给买方时,可以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除。速遣费发生在进口货物装卸后,该款项不应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除。
03
存储费用
在运输过程中,因路线安排或在出口国等待出口货物而短暂停留的,视为与运输过程有关,作为运输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买方购买货物后,在装运到中国之前,为了业务安排,仓库应存放在出口地。仓储费用应当视为与运输过程无关,不属于“运输及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04
延迟装运的扣减
延期装运扣除是指大宗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在合同的装运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中明确约定“延期装运”及其导致的货款扣除的情况,本质上属于违约赔偿,不属于运输相关费用。
如果合同中有“延迟装运”的条款,且卖方在合同规定的延迟装运后在发票中列出相应金额的扣除,该金额应视为卖方延迟装运的违约金,以及买方对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装运的赔偿。“延期装运扣除”不能作为成交价格的扣除,也不应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除。
不同交易模式下如何申报运输及相关费用?
01
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如果到岸价格已经包含所有应税运费,则“运费”栏无需填写。如果所有应纳税的“运输相关费用”都不包含在CIF价格中,如燃油附加费、低硫燃油附加费、货币贬值附加费、启运港装卸费、卸货前滞期费等由买方单独支付的附加费或杂费。,应填写在报关单的“事件”栏中。
02
CFR/CPT(成本加运费/运费付至):成本加运费/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如果CFR/CPT价格已经包含所有应税运费,则“运费”栏无需填写。如果CFR/CPT价格不包括所有应纳税的“运输相关费用”,则应填写在报关单的“杂项费用”栏中。
提示
填写报关单“杂费”栏: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当计入完税价格或者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除成交价格以外的费用。可采用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即总杂费或杂费率,注明杂费标志(杂费标志“1”表示杂费率,“3”表示总杂费率),可根据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对应的货币代码。
应包括在完税价格中的意外事件按正或正比率报告,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意外事件按负或负比率报告。
03
FOB/FCA/Fas(船上交货/承运人交货/船边交货):(装运港)FOB/承运人/船边交货
由于FOB/FCA/FAS价格中不含运费,因此进口货物到达中国输入地前的“运输费用”需填写报关单的“运费”栏,不含运费的应税“运输相关费用”需填写报关单的“杂费”栏。
提示
报关单“运费”栏填写要求:运费可采用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写,并标注运费标记(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可根据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相应的货币代码。
04
EXW(工厂交货):工厂交货[/s2/]
由于EXW价格不包含运费,所以需要在报关单的“运费”栏中填写“货物从出口国交货地点到达中国境内输入地点之前的运费总和”,在报关单的“杂费”栏中填写未包含在运费中的应税“运输相关费用”。
所以亲爱的朋友们,你们都掌握了吗?熟悉海关定价规定,掌握各种运输及相关费用并按规定合法申报,对您的进出口通关业务会更加方便!
供稿:海关总署海关管理司、海关总署(广州)税务管理局、广州海关
制片人/陶勇
评论/常陆
编辑/徐磊
美术编辑/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