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22日,武汉、北京、青岛分别新增14例、4例和1例新冠肺炎,而这19例都是针对同一家公司,如NUS.US旗下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新中国)举办的培训会
针对此事,比如新党对媒体回应称,这是上海经销商违规举办的年会,没有上报总部审批。
乳欣集团上一次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是在2019年,一名女子因为坚信乳欣果汁能清热解毒,生病时拒绝服药,只喝了乳欣果汁,最终肺部感染死亡。
红星资本局通过走访和梳理发现,如新集团自2003年正式进入中国以来,涉嫌传销和组织聚会“洗脑”...争议从未停止。
比如新训会导致很多人被感染
实地探访:北京门店设置警戒线
2月21日-22日,武汉、北京、青岛分别新增14例、4例、1例新冠肺炎,而这19例都指向了如心在武汉举办的一场线下培训会。
2月22日下午,武汉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新增14例确诊病例和感染者的情况及活动情况。
报道称,13例为某公司培训班学员,1例为学员家属。培训期为2月18日至20日,分别在武昌区Xi凯莱酒店和江岸区华清园小区举行,共培训66人。据封面新闻报道,酒店方面表示,整个发布会期间,大约有180名客人,大多是外国游客,还有几十名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考生。
本次带疫情培训会的主办方是上海蛇药营销服务中心,新中国的经销商。比如,新方回应媒体称,此次培训是上海经销商违规举办的年会,未报总部批准。
据上游新闻报道,奢耀公司法人代表顾某表示,他确实是这个培训班的负责人,下面的经销商、生意伙伴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都来参加培训班。
顾说:“不是严格训练。就想聚一聚,北京的明星都在接。我们商量来武汉聚一聚,来的人也带了亲朋好友。团队相互交流经验、企业文化和销售理念。大家都很上进,就是想把产品卖好。”
对于传销的问题,顾说:“我们是正规企业。”
在2月22日召开的北京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海淀新增确诊病例的轨迹,涉及丰联广场某咖啡店和如新店。
2月22日下午,红星资本局记者来到如心北京店所在的朝外大街丰联广场。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丰联广场前已经拉起警戒线,通往丰联广场的停车场已经关闭。20多名穿着防护服的医护人员露天在门外,安排楼里的人分批做核酸检测。
冯广场前已拉起警戒线。
丰联广场后侧的如新智能体验中心也已经关闭,门前也有“禁止入内”的警戒线。
有现场工作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丰联广场上午11点左右已经关闭,分批进行核酸检测。楼里有人说,中午接到物业通知时,只是告诉他们有确诊病例来过楼,让所有员工留在公司,减少外出,等待通知统一做核酸,并告诉所有员工楼里“只进不出”。
如新智能体验中心已经关闭。
春节后,新冠肺炎新病例在很多地方出现,很多公司采取措施避免线下聚集,但如新中国的经销商仍然举办线下培训会。红星资本局通过采访和梳理发现,“组装”是如新等重要的日常运营环节。与此同时,关于传销和洗脑的争议也一直围绕着这家公司。
从新组开始:
员工26000人,多次登上福布斯
公开资料显示,如心集团是一家专注于个人护理品和营养补充品的公司。它由布莱克·M·罗尼、桑德拉·N·蒂洛森和史蒂文·j·伦德于1984年创立,总部设在美国犹他州。1996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2003年进入中国市场。
天空调查显示,如新中国曾名为上海如新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外国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于上海,注册资本3007万美元。
红星局查询商务部网站了解到,2006年7月22日,如新中国正式获得直销牌照,包括25家分公司,225个服务网点,121种直销产品,190名直销培训员(注册190名,注销365名)。
2014年,如新集团30周年之际,全球最大的工作园区——大中华区创新总部园在上海建成。创新园位于上海工业综合开发区核心,投资近5亿元。当时,大中华区已经成为如新集团全球53个市场中增长最快的地区,并于2013年成为如新集团首个超过10亿美元的全球区域市场。
据《福布斯》报道,如心集团先后入选《福布斯》2021全球最佳女性友好型公司和《福布斯》2022美国最佳中型雇主。截至2022年2月10日,如新集团拥有26000名员工。
2月16日,如新集团公布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达到19.06亿美元,全年营收26.96亿美元,同比增长4.41%。归母净利润1.47亿美元,同比下降23.04%;销售毛利率高达74.95%,销售净利润率为5.46%。
然而,在直销的外衣下,如新集团对其涉嫌传销的质疑从未停止。
采访涉案律师:
这是一家典型的MLM公司
例如,如新中国上一次受到广泛关注是在2019年,34岁的如新销售员林生病时,通过喝如新果汁“排毒”,拒绝就医,最终不幸去世。如新发布声明回应此事,称经公司内部调查,涉事经销商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已终止合同及合作。
据报道,林的朋友曾说,新的训练是让人们敌视传统医疗。他们(如新)声称95%的药物都是无效的。如果你真的爱你的家人,让他们远离医疗。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玲是林“喝新果汁耽误治疗”的委托律师。
2月22日,张晓玲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这家公司是典型的MLM公司。”
培训现场图由受访者提供。
张晓玲说,“我在2019年前后接受了四方的委托,分别起诉如新中国。”这四个人中,除了林,还有一个当事人也对新公司老师的话深信不疑——远离医疗,最终错过治疗期,不幸离世,而另外两人则身患重病。
"但是这四起案件都在法庭上解决了."据张晓玲介绍,因为四个家庭都拿到了高额赔偿,并且签了保密协议,“我记得当时处理这个事情的如新团队很有能力,包括处理家属的事情,事件很快就解决了。虽然他们最终达成了庭外和解,但公司至今仍在运营。”
在张晓玲看来,新中国早就应该查处了。张晓玲的资料显示,公司设置了“金字塔”结构,发展层次越多,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多。
培训现场图由受访者提供。
张晓玲说:“虽然事件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毕竟公司的商业模式已经发展了很多年,它不可能再改变另一种发展模式。现在可能会换个新名字,但汤不会换。”
张晓玲给红星资本局提供了一段如新内部课件,里面描述了公司层级。
按照如新老师的解释,如新的第一类是星级客户——购物满500元,就有资格注册一个如新VIP卡号,有权利享受新品八折优惠和推荐。
第二级是见习零售商——“自用+分成”营业额超过5000元,有资格与如新签订见习零售商合同,零售利润10%。
第三级是官方零售商——如果4个月内“自用+共享”的营业额超过3万元,可以改为官方零售商。
官方零售商每月要完成15000元的营业额,包括自己用的量和推荐给身边朋友用的量。其中20到30人合租。平均每个人使用新产品800元到1000元以上,每个月会有2万到3万元的稳定营业额,公司会给10%到30%的零售利润。另外,每月14日前完成15000元的,额外奖励1000元;21日前完成2万元的,额外奖励1000元;月底前完成3万,再额外奖励1000。
第四级,如果能在他们推荐的人中培训出四个经销商,就进入“业务经理”的评级。一年有四个月完成“培养四个经销商”的任务,公司会奖励两个人豪华海外游。同时公司会给予5%的奖励。“4个经销商,按平均每个经销商2万元计算,营业额8万元。按照5%的奖励,加上你的营业额和零售奖励,业务经理的月收入在1万元到2万元之间。”
在这个课件中,如新老师所说“培养推荐的四个经销商相当于四个加盟店。如果4个经销商继续发展,每人平均推荐4个经销商,也就是16个经销商,相当于16个加盟商,16个加盟商平均每人推荐4个,就是64个加盟商。”老师说:“这些加盟商的发展跟你有关系,公司会给你5%的利润。每个加盟店的平均利润按照2万元计算,一个月至少可以拿到8万元。在老师看来,所有经销商的利润都来自两部分:一是零售利润部分属于劳务收入。二是已经建立的加盟网络的渠道领域,这是被动收入,也就是资产收入。
告诉张晓玲红星资本局,就新的商业模式而言:一是形成了一定的层级结构,有一定的人数;第二,参与者都有一定的经济支出才能获得会员资格;第三,发展人员数量是盈利的基础,每个会员发展下线也有利益回报,发展的会员越多,经济效益越大。“这是典型的传销。”张晓玲说。
人民日报曾“揭露三件事似新骗局”[S2/]
其实早在2014年,《人民日报》就连续发表三篇文章揭露“如新造假”。
人民日报报道如新捏造科研成果,宣传虚假信息,鼓动大家加入如新直销团队。成为如新直销,首先需要购买新品。如新还根据销售的产品数量和下线人数将经销商分为七级,涉嫌传销。此外,如新还经常组织大型晚会对经销商进行“洗脑”,利用群体效应,通过塑造榜样来控制他们的思想。
人民网记者参加了如新公司在北京郊区某酒店举办的“2014 NU SKIN明星峰会发布会”。
现场聚集了来自太原、石家庄、天津等地的近两万人,灯光闪烁,声音如雷。包括精英表彰、现场面试等环节。受表彰的人依次走上讲台,带着观众大声吼着喊口号。台下近两万人拿着玩具,用手掌敲鼓,气氛狂热。知情人士透露,公司几乎每天都有不同内容的聚会和培训课程。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胡江认为,这种行为涉嫌精神控制,俗称“洗脑”。
不仅在中国,在美国,美国也从未停止过对如新集团商业模式的质疑和调查。1991年,美国6个州的司法机关对如新展开调查。1997年,宾夕法尼亚州总检察长指控如新通过一个名为QIQ的分支机构进行传销。1994年,根据FTC的调查,如新夸大了产品功效和经销商利润。1997年,FTC指控如新对其减肥和肌肉生长产品进行虚假陈述,例如再次向美国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支付150万美元的罚款。
针对如新试图将责任推给一线经销商的行为,人民网采访了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岳说,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可能有多种经营模式,比如设立分支机构,甚至使用较低级别的管理团队。但他表示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一切经营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至于管理团队,只要是属于总公司或者总公司的子公司,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名义拓展业务,这个管理团队的管理后果和法律责任都应该由总公司承担。[/s2/]
专家表示,只要经营主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其经营行为就属于职务行为,应由总公司承担。
红星新闻记者王天·李晨
编辑陶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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