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百汇购物商城(宁波保税区优百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宁波保税区优百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当事人宁波保税区优百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62元;2.没收并销毁标有“CNFC海冻虾”的食品18箱(2公斤/箱)、标有“欧米茄熟美食贻贝”的食品8袋(1公斤/袋)、标有“La Croix d 'Aujarais”的葡萄酒209瓶(750毫升/瓶);三、罚款147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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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贵公司下落不明,我处无法直接送达,无法留置或邮寄。现依法公告向太师姜开高婷字[2017]第11号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上述处罚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或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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