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宁华
疫情之下,网上“买买买”更是大行其道。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同日正式实施。
中国网购“大军”令世界惊叹。自2013年以来,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32亿。随着网上购物的发展,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以前很多人喜欢在海外买名牌包包、化妆品、服装等等,现在连“舌尖上”代购也开始流行了。有的店家为了证明自己卖的是正品,会出示代购小票等等。一堆“外语”能证明你买的菜靠谱吗?
消费者小林在某淘宝店购买了美国品牌膳食补充剂,店家从上海长宁区发货。小林收到货后发现既没有中文标签,也没有中文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于是要求退一赔十。淘宝店“抖锅”,说是属于给买家“代购”的性质。产品有国外认证,海外购物小票,报关证明,来源合法正当。
还有常见的“全球购”,跨境电商直接从国内保税仓发货。消费者朱晓在法国购买了一款胶原蛋白口服液后发现了问题。商家表示,开的网店只是提供信息服务,与消费者的关系是中介合同关系,不是买卖合同关系,所以商品即使有问题也不会赔偿。
在上述两起案件中,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请,判决商家退一赔十。
“代购”不是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洋货”也必须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两起代购案,商家全部败诉,可见在网购日益活跃的今天,法律保护网越来越密。今年全国两会上,“网络购物”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昨日起生效的网络消费司法解释,对直播送餐、外卖餐饮作出规定,让网购“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那些年,很多人踩过的网购“坑”,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正在一个个被填平。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那些想尽办法钻空的无良商家可以收手了!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