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和订的区别(“定金”与“订金”傻傻分不清?)

@315全民行动

近年来,“618”“双十一”提前付首付,到某一点付尾款的销售模式火了起来。在生活中,你也会遇到要先付一部分,再付一部分的情况。你会看到有的商家写首付,有的写首付。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意义却大相径庭。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但是,“首付”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概念。一般视为交付的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


关于“首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实际支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如果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则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予以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简单来说,“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交了定金,单方面违约不履行合同,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商家可以直接没收定金。如果不履行合同是因为收定金一方(如商家)的原因,我们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已收定金。如果押金不足以赔偿我们的损失,超过押金的部分可以索赔。

保证金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最高不能超过总价的20%,超出部分一般视为预付款,不能算作定金,可以退还;
  • 约定的存款方式必须是书面形式,但口头约定无效。另外,如果写了定金,购物详情页可以算作合同。
  • 押金以实际交付为准。不交付的,视为无约定定金。

  • 关于“首付”:

    定和订的区别

    “定金”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概念。一般视为交货预付款。它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的性质。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支付定金的一方都可以主张全额退款。

    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可以全额索赔,不代表不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定金的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相反,支付定金的一方不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损失。

    另外,最好向收款人索要收据,以证明押金已付。


    关于“首付”和“定金”的区别:

  •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具有担保的性质;存款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
  • 付款人拖欠定金时,对方不必返还;押金需要退还。
  • 定金最高不能超过总价的20%,超出部分算作预付款,可以退回;押金是无限的。

  • 杨律师建议:

    无论是淘宝购物还是买房买车,都会遇到预付一部分钱的问题。消费者要注意,尽量用书面形式来区分“点餐”和“订餐”的区别。买房要特别注意,一定要签协议。购房者在看房过程中,在与置业顾问协商或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反复确定认购书是“定”还是“定”。如果开发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预售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交付钱款的一方也应要求收款方出示书面付款凭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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