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网购时,经常看到商家做出“假一赔十”的承诺,但如果真的买到假货,这个承诺真的有效吗?
4月18日,记者从禅城法院获悉,家住佛山的何先生在拼多多平台一家自称“假一赔十”的网店购买了8条价值520元的李宁牌裤子,但买到的是假货。何先生要求商家信守承诺,假一赔十,但向店家索赔时遭到拒绝。何先生随后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商家支付10倍赔偿5200元等费用。
男李宁网上做的8条裤子被鉴定为假货
庭审中,原告何先生称,在拼多多平台购物时,发现了一家号称“假一赔十,全场包邮,7天退货,48小时发货”的运动休闲网店。因为上述广告标语,何先生于2018年9月3日至13日,分四次在网上购买了8条李宁牌裤子,共花费520元。
何先生收到裤子后发现裤子面料劣质,穿着不舒服,怀疑买到了假货,于是将购买的裤子邮寄给李宁公司进行真伪鉴定。李宁公司出具鉴定报告,鉴定结果显示该服装产品为假冒产品,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经鉴定,何先生以假冒品牌为由,向拼多多平台提出投诉,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1假10的损失。网店同意并退回货款。但拼多多客服拒绝支持何先生一假赔10的请求,因为他不是执法机关。何先生维权无门,遂起诉至禅城法院,要求店家赔偿货款10倍及维权费用。
如果商家不出庭,法院判令商家支付10倍的赔偿金
庭审中,被告人某运动休闲网店店主唐未到庭。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先生为何主张某运动休闲网店对买卖合同纠纷进行赔偿。
关于店家是否应该按照总货款的10倍赔偿的问题,经医院查明,店家的产品信息称所售裤子为李宁品牌,但根据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鉴定,涉案产品为假货,在何先生未申请退款,仅因品牌假冒而申请退款的情况下, 商店同意了,所有产品都退了款,所以医院假设涉案产品是假的。
因为本店交易的商品描述中明确注明“假一赔十”,视为对买家做出了相应的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唐应当赔偿原告何先生货款总额的10倍即5200元。
因何先生在诉讼前与店主唐某达成协议,唐某已支付何先生1400元,应从赔偿责任中扣除,故唐某应赔偿何先生3800元,并鉴定邮费20元。
“假一赔十”可以视为卖家对买家的相应承诺
本案审判长认为,“一假一赔十”在拼多多网站店铺交易的商品中有明确标示,可视为卖家对买家的相应承诺。因此,当商品不符合约定时,该承诺可以作为消费者主张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
但商品是不是假货,还需要消费者进一步证明。一些公司设立了鉴定部门,消费者可以快速方便地鉴别相关商品的真伪。但大多数公司没有鉴定部门,消费者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造成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大。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权衡相关商家的信誉、商品的价格等因素,更加慎重选择。
[记者]唐萌
[通讯员]罗利民
【作者】唐萌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南方号~佛山市~佛山记者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