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熊、通讯员魏、)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正式拉开帷幕。这是网购族的节日,但在buy buy购买时,要擦亮眼睛,警惕落入消费陷阱。消费者在网购中遇到夸大宣传、货不对板、买到假货等消费欺诈,该如何维权?Xi市长安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网购合同纠纷案。
网购“牛皮衣服”标注“羊皮”,买家索赔消费欺诈
2019年1月,原告在天猫网站浏览皮衣时,被某店铺销售页面上描述为“头层牛皮”的皮衣所吸引,于是通过花呗分期付款1380元购买了该商品。项收货后发现,皮衣水洗标签上注明皮衣材质为羊皮,与宣传的“头层牛皮”材质严重不符。向某认为该店行为属于消费欺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某服装公司、天猫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服装公司返还货款1380元,并赔偿其三倍损失。被告天猫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对投诉处理不力表示歉意。
案子又反转了?“羊皮”变“牛皮”[S2/]
本案审理后,被告某服装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出庭应诉,而是以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复,认为原告投诉的皮衣吊牌上标明羊皮的版块,不排除原告收到后可以自行更换皮衣的可能。并向法院提交浙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被检测的皮衣面料材质为牛皮,并表示愿意向原告退款,承担原告退货时产生的运费。

法院一审判决:卖方承担三倍赔偿
长安区法院审理查明,第一层牛皮由密而细的纤维层和与之紧密相连的略松的过渡层组成,具有良好的强度、弹性和工艺可塑性。牛皮只有经过喷涂化工原料或抛光后才能用于制作皮具。两者有很大的区别。被告服装公司销售的皮具与宣传不符,构成欺诈。依法退还原告货款1380元,分三次赔偿货款4140元。
被告天猫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已依法准确提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被告某服装公司的信息,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天猫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被告某服装公司因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网购怎么赔偿?“假一对三”有法可依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遇到假货,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网络交易平台索赔,两者可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可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起诉网络交易平台:一是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卖家;第二,虽然能提供信息,但网络交易平台对消费者的承诺更为有利;第三,销售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除上述三种情况外,消费者只能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s2/]消费者网购时应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选择信誉好、安全性高的交易平台或网店,注意识别虚假信息,妥善保存电子购物小票,记录交易单号等证据,避免因证据保存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维权时缺乏有力证据。同时,法官也提醒网店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否则不仅砸了自己的招牌,还会被法律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