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许(新华社特稿)
“你在吗?给我一把刀”“分享好友提现”“转发好友赞可得礼品”……一些商家推出了赞、砍价、返现等营销手段,扩大宣传效果。由于不同平台的议价规则和营销模式的差异,消费者体验良莠不齐,因虚假促销引发消费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专家表示,只有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坚决保护消费者权益,才能真正培育新的消费点,提升人们的消费意愿。
诱导分享套路很多。
大学生小张最近在某软件看中了一款号称“免费砍价”的电子琴,进入砍价页面,点击软件推送的红包等选项后,页面提示“砍价进度已超过99.99%用户”,并不时弹出“朋友砍价成功”、“确认收货地址”等字样,让小张觉得0元赢货并不难。但是按照平台指引分享了几十个微信好友的砍价链接后,剩下的0.01%是砍不下来的。
电影票免费砍价,好友帮忙拿抢票包,受邀用户可获得优惠券满减...近年来,“帮着砍一刀”“帮着点”的营销模式大行其道。这种雪球式的营销传播,利用社交裂变,以极低的成本积累老用户,拓展新用户。有人认为这种诱导分享模式充满了套路,存在隐瞒规则、数据不透明等问题。不久前,上海一名律师以平台砍价活动页面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将该平台告上法庭。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怀学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平台故意夸大砍价排名、砍价进度、成功概率等数据,目的是诱导消费者对成功率产生误解,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来完成砍价任务,已经涉嫌欺诈。
糟糕的营销,欺诈
转发朋友圈赞可兑换奖品,消费者兑换奖品时被告知名额已满,活动无效;商家号称商品大促销,暗地里却玩“先提价再打折”的套路;有人在网友互助群里砍价成功,转账后却被卖家敲诈...一些无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打起了虚假促销的算盘,引发消费纠纷。据全国消协组织的投诉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271107件,涉及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问题。
商家合理促销没有坏处,但诱导消费和不良营销的界限要分清。“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要求经营者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廖怀学说。
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商家应当保证促销活动规则真实、完整、清晰。秉承诚信的经营理念,不玩文字游戏的消费者;商家应向消费者公示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抽奖或兑换规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情况;及时全面履行消费承诺,信守承诺,遵守承诺,不在兑换时附加条件,也不影响兑换,切实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福利。
学会维权很重要。
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中消协推出了消费纠纷绿色通道直通车平台。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该平台投诉,中消协将投诉信息直接转给企业,改变了原来电商纠纷需要异地处理的传统模式,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此外,中消协建立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在线投诉和解监督平台”,建立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联系,协商解决纠纷,解答询问。
各种政策法规的实施也是在努力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明确线上线下经营活动同等对待;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专章论述电子商务纠纷解决。针对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消费纠纷,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细化了电商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规定网购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发生欺诈交易可获得三倍赔偿等。
消费者因诱导消费和不良营销导致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如何维权?廖怀学告诉本报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就诱导消费等问题发生争议时,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争议,请求相关消费者组织调解争议,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涉及网络交易的纠纷,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电商平台的消费维权渠道请求平台介入,协助处理纠纷。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警惕日常消费陷阱的同时,也要理性消费,遇到相关纠纷要合法理性维权,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