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产品条码。
有些产品有条形码,有些没有。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注明以下内容:
(1)名称、规格、净含量和生产日期;
(2)配料或成分清单;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码;
(6)储存条件;
(七)国家标准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事项。
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识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然而,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无论是强制性标签信息还是推荐性标签信息,都没有条形码标签要求。
条码不是强制识别内容,一般商品进入超市、卖场、平台等都要扫描。在结算中,so要求产品有条形码,可以输入对方的价格系统。

然而,它主要存在于预包装食品中。一般散装产品或者称重产品都不会识别条形码,尚超在称重的时候会打出尚超自己的条形码,所以散装称重产品有没有条形码都是可以的。
一般条形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69”开头的13位数字,由国家编码中心发放,需要企业购买。另一种是由企业或尚超本身编码的条形码。
国标码可通过各种app或微信扫描,了解产品信息;但是企业自己编码的条码是无法查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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