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举报淘宝卖家刷单(别侥幸!只要参与刷单,就有法律风险!)

明明实际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元

账户上有几千万的流水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

这个专业的刷单团伙在电商平台上帮忙

很多店铺提高交易流量

伪造虚假流量

……

与常见的刷单不同,该团伙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向刷单手收取费用,有时甚至会主动为商家提供资金。反常行为的背后,其实是该团伙打造了一条以“刷单+套现”为核心的黑灰产业链。经查,仅团伙主要成员陈某涉案金额就超过14亿元。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潘某、等9人以“开票+套现”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并通过向付款人按比例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从中获利,涉案金额20余万元,已涉嫌非法经营罪。8月9日,该院对陈某等9人提起公诉。11月9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陈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其余8人分别被判处5年3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找刷手



怎么举报淘宝卖家

2018年,“新零售”概念广受追捧,随之而来的是对销量的更高要求。“电商平台对‘新零售’商家的营业额有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平台的补贴。如果达不到要求,将面临降级等处罚。”一家家装店的老板说,以“双十一”为例,当天店铺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元,但平台的要求是几千万元。“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选择找人刷单。”

刷单就是各个环节提前串通,刷手在网店下单并给出好评,商家发空包裹或者不直接发货,然后刷手付的钱通过另一个渠道退回。在这个过程中,商家从销量、好评甚至电商平台获得补贴,刷手可以获得一定的提成。

这些商家找到的刷单渠道就是潘。据潘到案后供述,最多时他同时承接了十几家店铺的开票业务。而潘手里有商户,却没有足够的资源去刷手。通过江的联系,潘与等人建立了联系。根据陈某的供述,他手中掌握着大量的手刷资源,他的下线中有好几个手刷团队负责人,串联了100多个手刷团队。

刷单者会根据收到的需求在指定的网店付款。商家收到钱后,会直接把钱转到陈某或者打到指定账户,最后再把钱返还给刷单集团负责人控制的刷单者。按照事先约定,商家还会支付一定的“好处费”。

这些刷手很多都有正当工作,甚至是写字楼白领。他们在刷单过程中没有收取“好处费”。之所以成为兼职刷手,是因为信用卡的年费减免和积分兑换。

兑现票据是有规则的



今年1月,接到举报线索的上海警方全力以赴,一举打掉了这个职业刷单团伙。办案人员梳理犯罪团伙使用的移动通讯设备、用于记录资金流向的电子账户和微信聊天记录,随着涉案资金的流转,固定更多的涉案人员和相关证据材料。

在梳理犯罪团伙的涉案资金时,发现犯罪团伙末端的大量犯罪分子不仅被支付了佣金,甚至还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为什么这些刷手会做出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情?

在对刷单者进行分类汇总后,调查人员发现,使用现金和存款支付账单的刷单者不需要支付手续费,而使用信用卡等透支额度的刷单者通常需要支付手续费。原来,人们刷手参加刷牙的原因是不一样的。除了少数人想通过刷单获得信用卡和花呗积分,大部分人其实是想通过刷单套现信用卡和花呗。他们也是犯罪团伙的“客户”。

该团伙在帮商户买单的同时,还“拓展”了信用卡等套现业务。在刷单团伙建立的聊天群里,陈某等人公布了刷单和套现的规则。开票和兑现的资金还款时间约为七天。如果急需信用卡套现,有两种“套餐”可供选择,即三天还款和一天还款。但选择紧急还款的,必须额外支付手续费。

在犯罪团伙设计的黑色产业链中,商家和招募的刷单者都具有双重身份。前者不仅是刷单的受益者,也是犯罪团伙套现行为的平台提供者;后者不仅是刷手,也是现金流的受益者。商家的利益是通过增加销量、获得好评、网络引流、在入驻平台续签合同时获得优惠的合同条件来驱动的。司机的兴趣在于获取现金流和网络平台积分等。而犯罪团伙寄生“两边”,赚生意,刷手。

“内鬼”浮出水面



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

今年2月,该案被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审查逮捕期间,谭莹莹作为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进一步梳理了案情。虽然犯罪团伙组织复杂,涉及人员多,资金分散,但经过数据归纳和梳理,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和盈利模式已经基本清晰。

在调查不同犯罪成员的涉案金额时,检察官发现,网商全部由潘对接,票据总金额达1.8亿元,而负责运营该刷手团伙的涉案金额已超过14亿元。只有1.8亿的“订单”,却有14亿的账单。这些虚假交易大多是在哪里完成的?



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判断。

为了找到答案,当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再次逐一翻看刷手提供的证据材料时,有了新的发现。一张交易截图显示,一家大型鸡肉店的单笔交易额竟然达到了4.6万元。大量现金可能被线下门店收取。顺着这个思路,办案检察官引导司法审核,要求在账目上整合线下门店的大额异常订单。

经过汇总发现,涉案的数码手机店、网吧、餐厅等店铺,每个月都有上千万元的收入,而且大部分集中在某省的几个地区。据犯罪团伙成员交代,该团伙发现了数十家已不在经营的线下店铺信息,如浴池、餐厅、食堂等。在某省的各个地区。注册后冒用商家店铺的支付二维码供群扫码套现。

但从事资金结算的机构通常有自己的监管体系。如此异常的订单和资金流向如何规避监管?在向公安机关列明继续侦查的主要事项和工作中,办案检察官重点锁定了帮助收集店铺信息的曹某、张某等人,要求重点查清上述人员的具体行为和获利情况。

进一步证据显示,张某在整个套现行为中获利比例较高,与其最初对自己在犯罪过程中所扮演角色的描述不符。深挖之下,侦查员发现张某其实还有一个隐藏的身份——网络支付平台兼职开发者,负责涉案区域线下商户的注册和审核。正是在张某的纵容和帮助下,犯罪团伙才能在网络支付平台上成功注册大量线下店铺,并实际控制这些店铺的网络支付账户进行套现业务。



犯罪团伙组织结构图

不仅如此,张还有权降低扫码支付费率。在大量资金流动的情况下,张某稍作调整,就能大大增加犯罪团伙的利润。此外,张灿获得相对较高的利润比例,而且由于他负责犯罪团伙的“风险控制”工作,他是支付平台的“内鬼”。该团伙实施信用卡套现时,张某会实时监控支付情况。当扫码后钱没有马上到账,他会通知犯罪团伙停止扫码,迅速将这些账户里的钱转走。

参与开票隐藏的法律风险



陈某认罪并服罪,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

到案发时,该犯罪团伙已经发展了数百名正规刷单者,这些年轻人参与刷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套现信用卡。聊天记录显示,这些刷手特别活跃,很多刷手甚至抱怨没有机会参与刷。去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有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从市场秩序来看,刷单行为已经对市场秩序的秩序和公平造成了伤害。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虚假交易,有的甚至构成犯罪。以刷单为名从事非法资金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谭莹莹以此案为例介绍。9名被告人中,除主犯外,潘某、张某、曹某涉案金额特别高,分别为1.8亿元、5亿元、7000万元。结果,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三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以前刷手的还是少数。后来又伙同陈某等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在中心进行联系,发展下线刷手等。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从信用卡管理的角度来说,套现账单行为也违反了相关规定,妨碍了信用卡管理秩序,其中有些行为还涉嫌刑事犯罪。”谭莹莹说,有的刷手为了套现办理多张信用卡,还款的时候拆东墙补西墙。如果刷单者本身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存在恶意透支,就涉嫌信用卡诈骗。

检察官提醒参与开票也可能遭遇诈骗,损失全部本金的风险也很大。刷单诈骗已经成为大学生中最容易受到攻击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之一。在这些诈骗案件中,刷单者起初可以迅速追回本金并获得赔付,但在大量资金进入犯罪分子控制的账户后,犯罪分子可能会携款潜逃。

“只要参与开票,就面临法律风险。”谭莹莹表示不参与或协助刷单行为。“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拒绝任何形式的刷单行为。”(来源:检察日报作者:顾)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