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深圳市民向南都记者反映,自己在阿里巴巴1688采购批发网店上架的商品上出现了熊形状的印刷图案,被上海某公司起诉侵权。
李先生(化名)表示很委屈,认为自己很难判断任何产品图片的主人是谁。此外,李先生发现该公司还起诉了其他多家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真相是什么?该怪谁呢?记者采访了杜南。
深圳阿里巴巴渠道客服表示李先生的产品已经下架。
深圳市民网店商品图片侵权谁负责?
12月6日,李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在阿里巴巴1688采购批发网上开了一家服装店,主营女装。每天从工厂批发拿货后,把货上架,放到网店卖。网店上的产品图片一部分来自工厂,一部分来自网络。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资料,原告上海某公司确实持有该图案作品的登记证。这件作品的形象是一只头上有闪电标志的熊。作者和著作权人均来自上海某公司,注册日期为2017年12月。
该公司发布的民事起诉状信息显示,请求判令李先生店铺及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2万元。
对此,李先生表示觉得很委屈。他把商品上架的时候不知道品牌,也无法判断图片的主人是谁。他为什么莫名其妙被起诉侵权?
深圳阿里巴巴渠道客服韩女士表示,目前李先生涉诉产品已经下架。就平台而言,如果网络图片被投诉侵权,平台会在核实确认后下架产品。但平台并没有规定商家上传图片的来源渠道,上传之初很难检查图片是否侵权。
针对此事,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这是常见的版权纠纷。如果上海某公司确实有版权,店家不能擅自使用,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涉事平台阿里巴巴1688批发网了解情况后,如果发现产品确实涉嫌侵权,也应予以下架。
至于平台方的责任,丁锦坤表示,电子商务法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通知转发给平台经营者。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平台的产品非常多,平台很难事先一一核实,但事后有义务配合权利人的正当要求。
丁坤建议,像李先生这样的图片用户,在门店上架商品时,尽量使用原创作品。如果要使用别人的图片,要提前在版权登记机关或网站查询是否有版权,以免侵权。有条件的话,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像商标一样公开,方便社会查询。
检方卷入多起侵权诉讼。律师很难确定是否涉及恶意诉讼
事实上,这并不是该公司第一次因著作权归属和侵权纠纷起诉他人。天眼查资料显示,原告上海某公司,涉及著作权归属及侵权纠纷诉讼100多起。记者注意到,很多诉讼的结果都是双方和解,公司撤诉。
由于该公司起诉了许多其他公司的照片侵权,李先生怀疑它发起了恶意诉讼。对此,丁锦坤表示,如果上海某公司的版权来源合法,那就是著作权人的起诉权。如果用别人的版权来维权,就是恶意的。
此前,图片公司存在虚构版权、炒作牟利等诸多所谓不当维权行为。此前,杜南报道称,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涉互联网图片著作权案件调查报告》,报告中介绍,在一些案件中,权利人并不重视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版权许可,而是将诉讼主张作为经营或盈利的方式之一,甚至一些图片公司或律师甚至专门从事图片权利诉讼,通过提起诉讼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
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做出倡议,画廊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版权保护职责,服务原创作者,完善版权运营、管理和版权认证制度,确保用于授权业务的图片作品版权合规、诚实守信,合法合理进行维权。
采写见习记者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