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发展,陷阱越来越多。平时规规矩矩的老实人,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当你看到“拉人头,兼职买单”的时候,你想要的是赚点小钱,但是不法分子利用你的身份成功转移注意力,不知不觉中让你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近日,平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温塘中队深入核查诈骗线索,确定我辖区犯罪嫌疑人任某、康某涉嫌一起网络诈骗案。
经查,2021年2月至4月,犯罪嫌疑人任某在微信上添加好友“A”,从“A”处领取手机号,利用微信通过电话号码添加好友,再将添加的好友拉进指定的诈骗团伙微信群,每拉进一人获利5-6元不等。被拉进群内的“朋友”成了诈骗分子瞄准的“猎物”。为获取更多利益,尝到甜头的任某发展下线康某等10余人充当“打手”,先后完成订单800余单,非法获利4000余元,其中一单致使被害人景某在微信群陷入“线上刷单”,被骗3.4万元。
2021年12月9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任某、康某抓获,经讯问,其对充当“打手”、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任某、康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保护好个人信息,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接收、点击不明链接或加入陌生微信群、QQ群,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进入电信诈骗陷阱。
来源:河北青年报记者李媛通讯员: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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