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卖通平台的搜索屏蔽类处罚分哪几种类型(2018年速卖通卖家(中国)招商规则)



目前,卖方申请加入各类别时,请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该类别的招商及运营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限制全球速卖通责任、限制卖方权利的条款。如果卖家对该规则的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通过全球速卖通客服渠道询问,全球速卖通将向卖家解释该条款。如果卖家不同意这些规则,请不要向全球速卖通申请增加相关类别。否则,当卖方提交类别准入申请时,即意味着卖方所使用的全球速卖通账户对应的法人实体已接受本规则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并受本规则约束。

第一章规则的签署和适用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2018年全球速卖通平台招商,自卖家提交2018年类别招商准入申请之日起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止。

速卖通平台

第二条本规则由申请全球全球速卖通平台的企业(卖方、卖家或商家)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后者简称“我们”、“全球速卖通”或“平台”)之间订立。

第三条本规则在卖方签署《2018年全球速卖通品类服务协议》(简称《2018年卖方服务协议》)后,视为《2018年卖方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2018年《卖家服务协议》如与本规则有冲突,以2018年《卖家服务协议》为准。

第二章准入基本要求

第四条在本协议项下,卖方应为根据中国大陆法律成立、存续并正常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可通过全球速卖通企业认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企业账户的验证)。如果卖方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公司法人,或者卖方是自然人,卖方不应订立这些规则,这些规则对卖方没有效力。

第五条卖方应向平台承诺并保证,在卖方申请居留及后续经营阶段向平台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文件、商标注册文件、授权文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相关资料等。,是准确、真实、有效和最新的。否则,全球速卖通有权随时终止或拒绝卖方的居留申请;基于根本违约,全球速卖通有权取消卖方账户并停止服务。全球速卖通还有权将卖家列为不诚信客户,今后拒绝为卖家提供其他服务。

第六条卖家应向平台承诺并保证,卖家入驻后将遵守所有规则、2018年《卖家服务协议》及卖家的规则,不销售假货、炒信、伪造资质、长期销售劣质商品或其他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或扰乱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否则,卖家同意接受平台根据相关规则进行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特别严重的情况。

第三章投资促进和准入

第七条申请账户存储权限

1.卖家可以根据招商流程申请卖家账号的类别权限,一次可以申请开一个店铺,一个企业下最多可以开六个全球速卖通店铺账号。为避免歧义,卖家在系统中开立的子账户不属于这里的“账户”,不包含在6个店铺账户的额度内。子账号的所有行为根据其对应的店铺账号受本规则、2018卖家服务协议、平台规则的规范。

2.平台有权根据实地考察和综合业务能力评估,自主邀请企业入驻并开设全球速卖通店铺。全球速卖通邀请入驻的企业应按本规定办理开户、入驻和经营。

第八条经营范围、经营类别及店铺主要类别

1.全球速卖通平台将行业分为多个业务领域,每个业务领域又分为不同的业务类别,每个业务类别又有其主要的类别(详见《全球速卖通2018年度各项目技术服务费一览表》)。

2.除特别说明外,每个全球速卖通账户(店)只允许选择经营一个业务范围,并可在该业务范围下经营一个或多个业务类别。

3.如果卖家在一个业务类别下经营几个主要类别,要在系统中多次申请。

4.专类不单独开放投资,而是采取附带准入制,即只要允许卖家加入专类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一个主要经营类别,就可以获得专类的商品经营权限。

第9条一般准入要求

1.卖家必须在系统中上传10件待售商品进行平台审核,并承诺和保证:

1)上传的10款产品应在入驻后至少3个月内在网上销售;

2)上传的10款产品是品牌产品的主力产品,具有代表性,可以帮助平台对店铺产品的定位、风格、品牌情况做出初步判断;

3)审核通过后,如果卖家上传多个同品牌的产品,将保证产品款式和质量水平与样品基本一致。

2.后续平台如发现并认定卖家实际销售的商品特征与上传的清单样本严重不符,平台有权根据违规严重程度,提醒卖家整改、冻结运营权限、封停账号直至清退账号。

3.在居住时,卖方拥有或代表至少一个品牌的经营权,应根据经营安排、商标及品牌授权,为店铺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店铺类型:

1)品牌官方店;

2)品牌店;

3)品牌加盟店。

4.申请不同的店铺类型,对品牌有不同的资质要求。请查看具体要求。

第10条特殊类别和商品资格要求

1.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为了获得部分业务类别的准入,卖家要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业务资质。请点击此处了解需要提供的具体类别和资格。

2.因为商品的特殊性,为了操作某些商品,卖家要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认证号。平台会不定期验证商品证书或证书编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涉嫌欺诈或超量填充,平台有权随时下架该商品,或限制卖家店铺操作权限、关闭账户等。

第十一条准入

1.卖家按照这些规则提交申请材料后,可以通过卖家后台-账号、认证-类别投资准入查看审核进度;通过信息审批的卖家,在签订上线协议并缴纳年费后,视为完成入驻流程。

2.如果卖方或卖方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或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正在使用平台的其他服务,或阿里巴巴的其他服务,因恶意销售、炒作、资质欺诈、长期销售劣质商品等,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体验。、或因恶意投诉等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已发生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全球速卖通有权禁止该账户进入。

第四章卖方商标的限制

第十二条品牌和商标

1.本规则所称商标,是指取得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商标。

2.卖家申请经营大类时,根据商标资质要求,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或授权或购货发票。部分类别不需要商标,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

第十三条两高一低品牌准入限制

1.在新的经营年度,卖家不得申请经营平台根据2017年消费者反馈确定的“两高一低”(争议高、投诉高、市场认可度低)品牌。

2.如果卖家在2018年申请续约,或者在2017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运营权限,卖家同意不再运营上述“两高一低”品牌产品,并同意服务期满后,平台将在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下架卖家相关品牌产品。

第14条对受限制商标的使用和经营的限制

1.店铺不得销售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相关商标(“限制商标”),即任何以下类型的商标或品牌:

(1)与全球速卖通现有的品牌、渠道、服务和类别相同或相似;

(二)含有行业名称或者通用名称或者行业热搜词的;

(3)含有名人、地名的品牌;

(四)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者近似。

(5)纯图形商标;

(6)经营品牌封闭管理规则的行业不属于行业邀请品牌名单,且未通过品牌审核。

2.全球速卖通有权在住所地拒绝或终止经营限制商标产品的申请;对于带有限制商标的产品,全球速卖通有权根据《卖家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相关产品下架。

第15条影响消费者权利品牌的商业限制

1.如果卖家经营的品牌在入驻期间或入驻后出现以下情况,平台将有权根据卖家规则下架该品牌产品,卖家不得继续经营:

1)经全球速卖通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认证为无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品牌商品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强制性标准的;

2)品牌被全球速卖通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判定为假冒他人商标、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或者很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3)品牌在运营期间被证明争议率高、投诉率高、市场认可度低,品牌产品描述平均得分严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经平台告知后一个月内无明显改善。

第五章全球速卖通技术服务年费及交易佣金标准

第十六条由于全球速卖通向卖家提供网上信息发布和交易的技术服务,卖家应按其所居住的不同业务类别为每个入驻店铺支付年度技术服务费(以下简称“年费”)。各业务类别对应的年费标准见《全球速卖通2018年各项目技术服务费年费表》。

第17条年费的支付和结算

1.卖方应在获得接入后一次性支付2018年年费。

2.年费按自然月结算。若卖家实际经营未满一年,且无任何规定的违约或违规行为,账户被关闭,全球速卖通将扣除年费,并按实际居住时间退还未服务期间的年费(按自然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退出当月不收费)。比如进入服装辅料经营类的年费是10000元。如果卖家在2018年2月申请加入服装辅料业务并缴纳10000元,8月申请退出服装辅料业务,卖家可退还10000-10000元/12 * 6 = 5000元年费,费用将在申请退出后30天内返还至卖家店铺支付宝绑定的人民币实时提现账户。

3.如果卖方因以下原因受到处罚,已支付的年费将不予全额退还,未提供技术服务的年费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a)因严重违反协议和卖家规则(如售假、炒信销售或严重扰乱平台秩序)导致账户被关闭;

b)在业务类目下发布不属于业务类目的商品,规避全球速卖通类目准入政策,全球速卖通将按照严重扰乱平台秩序的规则进行账号处罚等。;

c)卖家通过作弊手段骗取年度销售额,全球速卖通将按照严重扰乱平台秩序的规则进行账号处罚。

4.有可退年费的,年费实时退至卖家店铺国际支付宝绑定的人民币提现账户。

第十八条交易佣金。在全球速卖通经营的商家需要按照其订单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佣金(简称“费率”)。详见各种提成比例。

第19条年费奖励:

1.平台将在2018年底对服务质量好、经营规模不断增长的优质店铺进行有条件的奖励。奖励方式是参照年度销售指标,奖励实际年费的50%或100%。详见全球速卖通2018年度各项目技术服务费明细表。年费返还按2018年实际运营期计算,具体金额以全球速卖通统计为准。

2.“年销售额”是指在协议有效期内,卖家支付的成功订单的总和(虚假交易订单等违法订单除外,不包括因风控、维权、售后等原因产生的退款。).特殊类别产生的订单不会计入总GMV,总是卖家入驻的业务类别(业务类别之外的额外开仓权限产生的GMV不会计算在内)。

3.卖方因服务指标考核不达标,最终被全业务类别清退的,不得享受年费奖励政策;

4.如有年费退款,年费将实时返还至卖家店铺国际支付宝绑定的人民币提现账户。

第六章业务评估

第二十条全球速卖通关注每件产品给买家的消费体验,同时也关注卖家在该品类的运营。因此,卖方的服务指标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评估:

1.商品服务指数评估:

考试时间:每月10日、25日,北京时间。

评价标准是指每种商品在相应类目内近90天的消费者评价和售后维权表现(重要参考指标:90天商品错配纠纷率),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的类目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商品予以退货(不上架)。

*卖家可以通过店铺-商品服务分点查看每件商品的当前数据表现,同时查看商品评分,监控90天商品错配纠纷率。

考核方式1)每月8日、23日,北京时间,平台会通过站内信通知退货。

2)每月10日和25日,北京时间,可以在产品管理-审核未通过-未通过产品评估列表中查看退回的产品。

2.类别服务指数评估:

考核结果于北京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8年7月2日、10月2日、2019年1月5日公布。

评估“过去90天类别内商品版本错误争议率”和“过去90天类别内DSR商品描述平均分”指标

考核标准请卖家关注2017年12月公告。

考核方式及处罚在考核日,若上述两项考核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达标,将关闭相应品类的管理权限并下架相应商品,本次考核不达标的品类的管理权限将在下一个考核期结束后恢复。

店内首次考核:对于2018年首次获得全球速卖通认证的企业,企业入驻全球速卖通的第一家店在首个考核日错版货分母订单少于90单的,不参加首次考核;如果超过90例,参加第一次考核。如果卖家通过注册新账户来规避全球速卖通服务指数评估系统,全球速卖通有权关闭这些新注册的账户,所支付的年费将不会全额退还。同时,全球速卖通有权根据违法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账户限制、冻结、甚至关闭卖方控制的其他全球速卖通账户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店铺管理监督平台将定期对各店铺2018年的整体经营指标(DSR商品描述平均得分、店铺争议率、好评率)进行检查监督。如核实店铺管理指标远低于行业水平(即店铺争议率高、DSR远低于平均水平、好评率低等。),严重影响消费体验,平台有权按

第七章商品放行

第二十二条产品发布完成后,卖家可在全球速卖通店铺发布并在线保留各品类共计3000件产品,但特殊品类产品可能有上限。详情请参考卖家规则。

第二十三条放行限制卖家在放行任何商品时,必须遵守卖家规则——商品放行规则。

第二十四条图片发布对于各类目下发布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图片,卖家应遵循卖家规则中各行业的产品发布规范(详情请点击【此处】)。

第八章限制和退休

第二十五条根据本规则和卖家规则,平台有权对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和平台运营秩序的卖家进行限制运营和退货,包括但不限于有相关证据证明卖家利用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平台将对第一次发现的卖家给予警告和产品发布限制,对第二次发现的卖家暂时冻结账号不超过180天,对第三次发现的卖家立即终止店铺运营权限并关闭账号。

第二十六条如果卖家在已入驻的业务类别下发布不属于本业务类别的商品,规避全球速卖通类别准入政策,或者卖家在年销售额上弄虚作假,平台有权对卖家进行限制发布、临时冻结或封号等处罚。

第二十七条如有售假、炒信、作弊等严重违规行为,或被全球速卖通封停账户,卖家将被清退业务类别。售假、资质造假等。,已由全球速卖通退休,将被永久限制。

第二十八条如果卖家伪造任何证明材料,被全球速卖通封户,将从业务类别中退户。如果账号主动退出或被清出全球速卖通平台,不再运营,平台将对店铺进行释放(包括但不限于撤站信功能、已关闭订单留言功能、店铺首页功能等。).如果账户在平台上超过一年没有操作,平台保留关闭账户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如有违反其他卖家规则规定的,平台将根据卖家规则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严重违反全球速卖通平台相关协议或规则,导致消费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影响平台运营秩序的,平台有权立即冻结账户,关闭卖家运营权限。

如有全球速卖通问题,请关注微信号【alcif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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