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山东商报苏宝新闻网记者cutie
8月11日起,济南交警在车流量较大的经十路舜耕路、花园路红楼商圈路口试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三选一”宣传劝导模式,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查纠。被查后,市民可以选择手写管理通知、朋友圈赞、打小旗子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教育劝导。同时,交警部门将通过人脸识别、曝光通报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帽的意识。
被查后,市民可以选择手写管理通知、朋友圈赞、打小旗子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教育劝导。
部分市民戴头盔
但在公交车上不给孩子戴头盔
8月11日,济南交警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行动,当场检查纠正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行为。当天上午9时20分,山东商报苏宝新闻网记者来到经十路舜耕路路口的执法点。该路口位于两条主干道的交汇处,车流量大,车流量大。是历下区高峰期电动自行车车流量最大的路口之一。
早高峰刚过,路口骑电动车的人依然不在少数。很快,一名正在等红灯过马路的年轻男子被交警发现没有戴头盔,路政人员立即将其拦下。"夏天骑自行车戴头盔太热了."小伙子解释说,他之前关注过电动车上戴头盔这个热门话题,也知道交警部门一直在鼓励骑行者戴安全帽,但他没有考虑买头盔,因为他觉得在热天戴会特别无聊。
然后,另一个没戴头盔的小伙子骑着电动自行车从路口过来。在注意到一名交警正在现场执法后,他赶紧停下来,自告奋勇说自己的头盔落在家里了。“出门晚了,眼看上班就要迟到了,匆忙中忘了戴头盔。”小伙子很清楚自己被交警拦下的原因,并表示以后会把头盔作为骑电动车的必备装备,再也不会忘记。
与此同时,一名戴着头盔在路口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被交警拦下。乍一看似乎没什么问题,但记者走近后发现,电动自行车后座上还有一个没戴头盔的小屁孩。骑自行车的女士说,这家人其实给孩子准备了头盔,只是出门忘了戴,说下次会记住的。
【/br/】山东商报速报新闻网记者在现场发现,除了出门忘记戴头盔外,一些市民习惯将头盔放在车篮和车把上作为“配件”;一些市民戴着头盔,但他们没有系好安全带。这些行为不仅不能使头盔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而且在发生事故时还容易受伤。
“3选1”说服管理
可随心所欲选择
山东商报速报新闻网记者看到,针对上述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交警将骑车人信息和车牌分别录入系统进行登记,并进行“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三选一劝导管理”。几位车主虚心接受了交通安全文明的建议,表示“以后骑车一定要戴头盔。”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客在不佩戴头盔接受检查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处理方式。”济南历下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家伟介绍,“具体来说就是:一是现场手抄《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并在承诺书上签字、书写“我与交警有约定”;二、根据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写微信并转发到个人朋友圈,收集20个以上赞或评论,签署“我和交警有约定”遵守书;三、在路口举“一盔一带”劝导旗,对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帽的市民进行劝导,宣传倡导10人以上,并签订“我与交警有约定”遵守书。”
据统计,截至当天下午2点,济南丽霞交警通过“3换1”宣传劝导模式,共查处纠正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案件100余起。其中,关于加强手动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30余份,关于道路劝导和执勤的通告20余份,关于朋友圈的通告40余份,关于“我和交警有约定”的通告90余份。
“头盔作为骑电动车的必备装备,应该正确佩戴。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你不戴头盔的理由。你应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济南历下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志超在现场说。
山东商报苏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12月1日山东省实施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以来,济南丽霞交警已完成辖区内43万余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挂牌工作。今年上半年,为全面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降低因不戴头盔造成的交通事故伤亡率,交警部门在全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开展了“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经过多轮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不戴头盔发生了1000多起事故
,半年内有100多人死亡
从昨天的路检纠治中,记者发现,与去年夏天相比,市民佩戴头盔的比率有了明显提高,尤其是快递行业的骑手普遍更加重视。找到的大部分市民都属于已经购买,但是附近出门忘记穿的。
【/br/】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交警部门仍以说服教育为主,不会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但“不处罚”不代表“不管”,骑自行车的人也不要心存侥幸。“骑车人第一次被检查纠正后,警察会在后台系统记录下来。再次核对时,系统会自动显示第一次核对并更正的相关信息。”李志超说,交警部门开展这次查处纠正行动的时间非常长。目前,济南五区各布置了一个车流量较大的主要路口,如经十路魏一路口、经十路魏一路口、经十路舜耕路口、红楼路口、舜华路口等。同时,“3出1”模式只是安全佩戴头盔的开始。接下来,交警部门将通过通报曝光、人脸识别等一系列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劝导力度。
据济南市交警支队统计,今年以来(截至2021年7月21日),济南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一般程序)1760起,其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未使用安全头盔的交通事故(一般程序)1255起,造成121人死亡,1383人受伤,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起数。
据悉,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开展查处纠正行动,并进行广泛宣传,让戴头盔像开车系安全带一样成为骑行习惯;同时,查处电动车路口逆行、闯红灯等轻微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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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戴头盔要罚多少钱?
不罚!根据今年7月26日济南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在雨天或者夜间应当佩戴安全帽,穿着颜色鲜艳的雨衣或者易于识别的服装,更有利于保障人身安全。”
但是,“不罚”不等于“不管”。在鼓励骑行者佩戴安全头盔的同时,从8月11日起,交警部门在本市五个主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2。不按要求戴安全帽,交警遇到你会这样:[/s2/]
【/br/】首先,执勤民警拦截电动车不戴头盔;
【/br/】之后,值班民警会给你讲解戴安全帽的利益,采集你的面部,录入车牌信息;
第三步,注册您的详细信息并拍照,参与“三选一”宣传劝导模式。可以现场学习、复制《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相关内容;签下“我和交警有约定”的承诺书,转发到个人朋友圈,20个赞;或者现场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路口不戴头盔骑车的危险行为。
张磊徐晓阳山东商报苏宝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