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晚报
28岁的黄某辉以还钱为由来到前女友董家。看到董生病了,主动做饭吃药。在“贴心”照顾中昏睡过去的董怎么也没想到,一觉醒来,手机和银行卡里的15万余元人民币已经被转到了别人的账户上。近日,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黄某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黄某辉是广西合浦人。因为赌债,他有了向前女友要钱的想法。2020年12月26日上午,被告人黄某辉给被害人董某、打电话,表示将当面商讨恋爱期间向董某借款6万余元的还款事宜。
当天下午,黄某辉带着饭菜来到董家,提出要给他做饭。看到董病了,还“贴心”地给董喂药。董喝了黄某辉酿的感冒冲剂,病了就渐渐睡着了。黄某辉看到董昏迷过去,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念。他用董的指纹解锁了董的手机,然后打开董的眼皮,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入支付宝,分几次从董的花呗、借记卡、支付宝余额、银行卡中转出人民币15.41万元。最后他通过提现的方式把钱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里。离开时,黄某辉还拿走了董的手机和一件外套。随后,黄某辉将这笔钱用于生活费、赌博和还债。
第二天早上,董醒来后发现自己的手机有转账信息,其另一部手机及黄某辉的电话均无人接听,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4月23日,潜逃至外地的黄某辉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黄某辉于2016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21年9月2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黄某辉提起公诉。
近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魏巍通讯员侯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