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兼职律师申请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府[2021]24号
北京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界定兼职律师申请范围的请示》(经司文〔2021〕7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高等院校从事法律研究的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博士后不符合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法理学”应理解为狭义的“法学”,不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
这个回复。
司法行政部
2021年12月2日
司法部关于兼职律师申请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府[2021]24号
北京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界定兼职律师申请范围的请示》(经司文〔2021〕7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高等院校从事法律研究的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博士后不符合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法理学”应理解为狭义的“法学”,不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
这个回复。
司法行政部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