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1月1日电商法出台,朋友圈暂停了上图。关注产品信息,请扫描二维码,下载微信商务相册。”
“新电子商务法,最新通知...最后一周,朋友圈暂时不更新文字,微信从明天开始不接受宽。”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商法)落地,微信业务看似风平浪静的朋友圈似乎有了停摆的趋势。在一些微信商的朋友不看了的同时,微信商也公布了接头的“暗号”:微信交易时,支付宝写“ZFB”,转账写“ZZ”。
“每天不上班的时候玩手机也是浪费(时间)。做微信生意多少能赚点零花钱?”这是大部分微信业务从业者的心态。
这两年,原本想赚零花钱的微信业务群中不断出现“发家致富”的神话。月入数万,开着豪车,享受海外旅行,不是梦。“造富”的成本基本靠一部手机和大量的闲暇时间,没有店面租金和税收的压力。
但这一切都在改变。微信生意,裸奔多年,要交税。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并将微信事业群纳入法律监管。
微信业务中有些人不太关注缴税的问题,有些人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但也有人说,纳税对于规范行业发展是好事,但希望税收压力不要太大。
微信业务有超过1000万员工,其中一些人的年薪高达数百万
“两年前,她还是个小白。两年后的今天,她通过努力成功逆袭,自己买房还债,还从公司赚了一辆玛莎拉蒂。”微信业务安宁团队每年都不乏这样的“造富”神话。
微信业务,这个概念是2012年左右提出的。在社交场景中萌发的自发行为,是基于微信生态逐渐发展起来的商业现象。从业者主要集中在网络名人、马宝和大学生,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闲暇时间多,愿意积极社交。据艾瑞咨询统计,截至2016年,微信业务从业人数已达1535万人,市场交易规模达3287.7亿元。预计2019年微信业务规模近1万亿元。此外,据智研咨询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微信业务从业人数从1024万增长至2019万。
“造富”神话在原本想赚点零花钱的微信业务群中不断涌现。微信业务朋友圈收入几十万元的银行转账截图,国外旅游奖励等。都很耀眼。
这些“造富”的神话,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微信商业行业。但微信业务真的能“造富”吗?
微信生意安宁,已在上海定居,2017年加入微信生意,照顾孩子,主营内衣销售。她告诉新京报记者,“我比较幸运,入职第三个月就能挣一万多,超过了之前在公司上班的月收入。”此前,她在一家上市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据安宁介绍,她的团队有近百人。全品牌线上代理分为联合创始人、总监、钻石总代、全国总代、区域总代、特约代理、授权代理七个级别。每一级代理的进价都不一样。级别越高,进价越低,赚得越多。
此外,品牌达到相应销售额后,微信业务可以获得年度分红、月度返利等收益。最高订单金额2000万(不含)~ 3000万元,可享受17%返利和88万元年中分红。按照这个红利,微信业务金字塔端的人年入100万是大概率。
像安宁这样的代理,专门做一个品牌,在微信业务上就是典范。这种模式主要依靠微信业务中的产品和个人朋友圈进行营销,赚多赚少主要看自我营销能力。
微信业务的另一种模式是分销,即针对某个产品的尾货提供微信业务销售渠道。这类微信业务收入因行业不同差异很大,且多为兼职。
从业人员成千上万,但不是每个人都能通过微信业务致富。
兼职减肥药卖家文婷(化名)自称“佛系”卖家,只是偶尔发几条朋友圈做宣传。“有人要买就卖,来买的都是朋友熟人,都支持,有时候一个月都不出单。从八月中旬开始,我大概赚了两千块钱。”
微信生意黄睿的工作是护士,在朋友圈兼职卖衣服。“我每个月挣的不多,也就1000块左右。”她认为,你能赚多少取决于货源,有些货源更便宜,你就能赚更多。"
据《消费者日报》2017年12月的报道,通过问卷网对2000名微信业务的员工进行了一项在线调查,发现只有18.68%的微信业务的员工月收入在3万元以上,59.34%的微信业务的员工月收入在1.5万元以下。
年收入18万就3万多?
“按照电子商务法,每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合计31000元,相当于我个人年收入的17%。”缴税后,安宁的收入会明显下降。
电子商务中不注册不缴税的现象被指不正当竞争。据媒体报道,2017年,全国人大代表、董事长王填带着《关于促进电子商务税收公平征管措施的建议》到会议上。王填写议案指出,“近年来,电子商务增速很高,对实体零售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和挤压。当然有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但更多的是与不正当竞争有关,尤其是与逃税和低价倾销有关。对网络零售的税收政策放松,客观上导致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不公平竞争。”
为保护电子商务各方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全面准确地界定了电子商务的含义,同时规定淘宝个人和微信商家必须作为主体进行登记,依法纳税,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合法经营。并规范信用行为、快递服务和经营行为。
根据监管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缴纳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仍可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石对新京报记者解释,“3万元是起征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销售额一旦超过3万元,就按照销售总额纳税。比如一个月卖10万的衣服,按照[10万/(1+3%) ]× 3%计算增值税。按此计算,销售额10万元的微信业务,每月要缴纳增值税2913元。”
微信业务作为运营商,除了增值税,还需要缴纳业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营业收入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通俗地说,就是每年的净利润要交税。
此外,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在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6万元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扣除应在最终结算时扣除。简单来说,个人在微信业务中获得的收入属于运营收入,而不是通过发放工资等获得的综合收入。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这笔收入中扣除6万元及其他扣除项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的,税率为5%;3万元以上至9万元,税率为10%;超过9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税率为30%;超过5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
石说:“个人所得税对营业收入没有起征点,主要看应税收入。”
按照上面的方法,微信业务要交多少税?安宁跟记者算了一笔账。2018年,她的订单金额近60万元,平均每月5万元。此外,每个月扣除各种成本,安宁个人净收入在1万元以上,平均每个月1万5。
如果安宁2019年继续保持这样的收入,按此计算,安宁2019年每月需要缴纳[5万/(1+3%)]×3% = 1456元增值税(一年共17472元)。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安宁扣除成本后的年收入为18万元。按照规定,假设没有其他扣除,扣除6万元成本后,安宁每年仍需缴纳3×5%+6×10%+3×20% = 13500元的个人所得税。总体来看,安宁今年共需要缴纳约3.1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几乎相当于安宁全年净收入的17%。如此一来,安宁的年收入只有14.9万元,相当于每月12417元。
根据上面的计算公式,如果微信业务年收入100万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6.35万元。
此外,2018年12月26日,新京报记者在线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客服获悉,微信业务可能要缴纳少量城建税和印花税。
无营业执照公示信息最高处罚10000元
“赚了钱就应该交税,这也说明微信生意合法化了。”微信商家张洋(化名)表示支持法律监管。
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免除自然人网店的工商登记义务。但《电子商务法》的颁布,意味着以自然人网店名义不纳税的实质性电商避税利益的终结。
微信商家对此作何反应?
微信业务从中找到了认同感。微信业务黄睿(化名)表示:“微信业务受法律规范,这表明国家对微信业务的认可。之前你跟别人说微信业务,别人都以为你是骗子。这样一来,在朋友圈做微信生意,在别人听来就更正规了。”
“如果微信业务要交税,我会配合税务部门,但我觉得相关部门应该把重点放在税率上。如果税率太高,我想对我们的生意也会是一个打击。做得好的小微企业可能会望而却步。”和平说。
张洋说:“如果你赚了钱,你就应该纳税。就像以前一样,你在公司工作,也要交个人所得税。交税说明微信业务更加合法化。虽然交税后赚的少了,但是更安心,更安心。”
但是,也有一些小规模的微信商家不在乎交税。天蚕土豆(化名)告诉记者,“没关系,毕竟没有那么多生意。如果真的要交税,我觉得比经营实体店要好。毕竟没有房租成本。”
但不管微信商界的意愿如何,交税是肯定的事情。据了解,不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的电商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根据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不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配套征管法规缺乏专家;或者支付平台可以代扣代缴
"政府如何知道我们的月收入并据此征税?"“小微商家太多了,根本没办法管理。”一些微商道出了当前税收的实际困难。
《电子商务法》实施后,虽然对微信业务征税有法可依,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微信业务因为人口基数大且分散,之前没有注册手续,前期的统计工作是一项巨大的任务。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向新京报记者解释,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电商和微信业务的税收制度,也就是说,在微信上卖东西和在小区门口摆摊,不会因为销售渠道不同而在税收政策上有所不同。
虽然网店和线下店在征税方式上没有区别,但是线上和线下店的运营机制有很大的不同,具体征税的难度也会有很大的不同。
石表示,线上和线下的运营机制有很大不同。因此,使用线下门店的征管方法、措施和手段,可能导致对电商的监管不到位。“现在这一块的配套征管条例应该说是不到位,或者说处于缺失状态。未来,我认为征管法会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征管措施。”
石认为,微信营业税可能会要求平台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就像我们在工作中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样,由公司直接缴纳。另外,也可能会给支付平台代扣代缴,毕竟支付平台是可以查微信业务违约的。
不过,石也表示,税收手段是必要的,但如果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加强得过严,可能会对消费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微信业务、个体网店、更多低收入人群都在做,电子商务在解决民生和就业问题、激活市场、方便消费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虽然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很快,但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政策支持。”
从长远来看,无论是给予第三方平台还是支付平台协助代扣税,都需要循序渐进,尤其是在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目前不宜单独针对微信业务和个人网店出台专门或严格的征管措施。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王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是,电子商务法不能增加企业负担,让电子商务企业和非电子商务企业公平竞争,尤其不能扼杀电子商务企业的健康发展。”
但他也认为:“《电子商务法》短期内只会对比较大的公司有影响,对个人和个体户不会有太大影响。”
新京报记者潘一春编辑陈力校对薛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