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微博话题“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收款码数据近四年”冲上热搜。
记者注意到,这两天有网友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业务收款!一旦数额较大,必须按4.5%征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还要追溯过去四年的数据。月底之后,公司的个人微信和支付宝就不再收钱了。”
针对此消息,记者向微信和支付宝求证,两者均回应称这是谣言。
其中,微信方面补充道,根据财付通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日后,个人支付二维码仍可使用,部分有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要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支付码,有明显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部门将于近期公布,平台将保留一段时间作为用户升级前的过渡期。如果达到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会发出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受影响。
综合今日北京商报和中国基金报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