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项目有哪些(国际残疾人日,残疾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大盘点)

今天(12月3日)是第30个国际残疾人日。残疾人是世界上最大的少数群体。面对生活的艰辛,他们努力克服身体上的不便,用自己的汗水和聪明坚持追求梦想。为保障残疾人生活,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残疾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来看看吧!

一、对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

0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的,可以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的100%。

【温馨提示】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允许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据实计算扣除;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按规定计算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02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创业项目有哪些

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均实际安置就业残疾人人数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5%以上(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的,可减征或免征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和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温馨提醒】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对残疾人月均就业人数占本单位职工总数25%以上(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的单位,免征一个纳税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关于本市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沪财发〔2020〕17号)

03增值税将在征收时退还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税务机关实行按纳税人安置的残疾人数,定额征收后即征即退增值税。具体每月可退增值税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所在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二。为残疾人创业和就业提供税收优惠

01残疾人免缴增值税

(一)残疾人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二)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更换劳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02残疾人就业个人所得税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幅度和期限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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