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昨天我关于拼多多的文章被投诉了。一大股侵犯的暗示,像一把尖刀,扎进了我的心里。
在电脑上打开,上面明确写着,我侵犯了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名誉权
乍一看,这个名字有点奇怪。在拼多多微信官方账号官方信息页面查询后发现,这家公司是拼多多的主体。
诚然 Pinduoduo 是上海讯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商标,因此,如果我侵犯了Pinduoduo的名誉权,那么我向上海讯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道歉并赔偿损失,是应有之义。公平合理。
想到这我良心不安,赶紧去研究名誉权侵权,发现有点复杂。
侵犯名誉权有两个条件。
第一,构成诽谤或者中伤。
诽谤是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我就纳闷了,测试了几个账号,我们都没有拿到承诺的100元微信零钱。这是假的事实吗?
在测试中,我们发现拼多多的主动现金奖励看似随机分布,但在操作中逐渐减少,甚至在接近提现门槛时低至仅1分钱。这是假的事实吗?
此外,我们的投票是完全开放的,所有人都可以参加。这些选项还涵盖了参与活动的所有情况。五万多人的投票结果显示,只有少部分人参与了活动并获得了现金。这是假的事实吗?
那么,如果不是诽谤,法律也承认“诽谤”是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
诽谤,即使用贬损的语言和行为,损害企业声誉。
文章我也仔细重读了一遍。我觉得我的贬义词不明显。
对于拼多多公司本身,我们没有一句话要说,说这家公司不好。相反,我们还为品多多的操作方法对人性的强大洞察和出众的效果点赞。
唯一的问题可能是营销有点太强了。可能会影响用户与拼多多的信任关系。也希望拼多多能善意提醒这一点,营销适度,否则可能适得其反。
可能是因为表情包太沙雕了吧?的确,有几个表情包脱颖而出,比如“你妈的骨灰”和掉进坑里的表情包。
在这里,我需要郑重声明,这些表情符号不是用来形容拼多多的,而是用来形容我自己。
他们形象地反映了我不断燃烧希望又陷入失望,食欲不断被吊起,有一种空-尴尬又搞笑的形象。
肯定不是想把拼多多这种优秀的企业扔到坑里。绝对不行。
我们的标题“请不要再给我发拼多多链接了!”本身并不是贬低拼多多这个公司。
我只是在向读者抱怨:我是一个情绪化的社交恐惧者,所以和我分享拼多多链接给我带来了麻烦。不是拼多多的链接不好,是我的错。
当然,作为一个社交恐惧症,我也希望品多多能在余晖中关注我们这个自闭症群体。
毕竟昨天在活动指南里看到“使用群发助手,选择所有通讯录”的时候,作为一个潜在的群发会员,我真的感到有点肝颤。
当然,这不是你的义务。包容像我这样的自闭症儿童是你的责任。不迁就我是你的责任,你也绝不会强迫你的公司。
好了,就这样吧。先说第二个要求:实际损失。
因为品多多是上市公司,所以我查了一下,发现品多多股价在连续上涨多日后,一天内下跌了2.5%!
如果那篇文章导致了下跌。让我再数一遍。这篇文章让拼多多66亿市值彻底蒸发!!!
天啊,你把我剁成泥,按斤卖,我买不起!!(
虽然最近猪肉涨价了)。
等一下!我又仔细看了一遍。我们的文章在晚上23: 02分发
当时拼多多的股价是32.75美元。美股收盘时,拼多多股价上涨至32.77美元,上涨2美分。(目前美国东部时间采用夏令时,与北京时间正好有12小时时差)
也就是说,在我的文章发表后,直到美股收盘,拼多多的市值才回升到1.59亿元。
当然啦!最后,我认为,或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诉,可能不仅仅体现了法律上的“侵犯名誉权”。
你还记得投诉的最后一句话吗?
可能这个投诉是针对微信:腾讯爸爸,请你删除这篇文章好吗?
的确,拼多多是和腾讯有关系的企业。在微信的支付页面,有一个拼多多的入口。腾讯的父亲也是拼多多的股东。
但是别忘了,腾讯也是一个非常正义的企业。
在其他内容平台上,不可能贬损甚至批判平台本身。对腾讯无梦的非常尖锐的批评能够在微信体系内广泛传播,充分证明了微信这个平台在这个互联网环境下一直坚守着难得的中立,是一个有价值观的企业。
而且就算把文章删了,对拼多多又有多大帮助呢?
拼多多Q2的财报显示,这家公司在一个季度内就花了61亿元用于营销和推广,投入并不小。
但那篇文章发表后,后台有1500多条评论,大部分都是对这个活动的抱怨,包括聊天环境的污染,人际关系的流失.....
看看知乎上关于这个活动的讨论。有2041条回复,大部分是负面评论。
品多多不觉得奇怪吗?你不担心这种反应吗?
思考的最后一个问题:
对于拼多多这样规模的公司来说
什么事能真正伤害他的名誉?
是不是我的表情包太沙雕了?
是我对强势营销的抵触吗?
在活动中被忽悠是我的懊恼吗?
观点和投票都是网友投的吗?
或者说,拼多多自己的运营策略?
作者:子泉
助手:猫会吗?
点评: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