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董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金元先生主持。经过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闫金元总经理所作的《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5年公司管理层有效、全面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实现了2015年经营目标。
(上述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四节。公司独立董事郑焕学先生、陈思萍先生、吴有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履职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严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其中营业收入38,050.55万元,较2014年同比增长31.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原有血液透析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合并了新增子公司珠海神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珠海董保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收入。营地
行业利润2444.1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89%,为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实现利润2391.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24%。净利润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的
收购重庆多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过程中产生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血液透析产品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销售费用增加。
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并将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动词 (verb的缩写)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宝莱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
限于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6]第001606号),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
我公司净利润1029.3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102.93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6.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65.84万元,减去报告期内执行的2014年度。
年度现金分红730.44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361.80万元。
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6,088,0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每股。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0.44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情况。
和股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不及物动词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制定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报告。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独立董事、审计师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严金元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计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8票,弃权票,反对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信息等各类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X.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宝莱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Xi。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以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唐家支行等三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唐家支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支行、平安银行珠海银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均为3,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明、保函等与公司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定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闫金元先生根据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融资方案,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
与所有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其他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表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恒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公司将提供不超过24个月、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上述资助金额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资助后,从总额中扣除相应金额,返还后再恢复金额。贷款期间,公司按银行基准贷款年利率向恒信生物收取利息,按季结算。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适用《创业板第17号信息披露备忘录:对外财务资助》中涉及的财务资助。
(上述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5月16日下午15: 30在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召开。
2015年度股东大会在滨科技创新路1号2号宝莱特公司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