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莉反MLM小组获悉,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陶某华、易、崔某丽、宋某英、李某娟5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5名被告中年龄最小的52岁,年龄最大的67岁。有农民,有劳动人民,有退休公职人员。从这个角度来说,传销主要是骗中老年人。
具体操作模式是:
1.会员级别:注册后可以成为会员。会员级别和数量不限,每级根据下线会员数量分为五级。
2.会费:要求会员每月缴纳一定的会费,直到两年过去;
3.抽取利润:会员发展一定数量的下线会员后,每月可获得“尚朋高科”的动态奖金,发展有效团队8人以上,每月可获得600元的动态奖金。发展会员数量越多,每月动态奖金越高。
被捕时,陶某华为总代级,易为顾问级,崔某丽为总监级,李某娟为经理级,宋某英为监事级。发展会员陶某华获得动态奖金至少33万元,易获得动态奖金至少25.9万元,崔某丽获得动态奖金至少7.3万元,宋某英获得动态奖金至少4.5万元,李某娟获得动态奖金至少2.7万元。
2020年9月18日,被告人崔某丽、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0年10月29日,被告人易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0年11月17日,被告人宋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0年12月2日,被告人陶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陶某华、易、崔某丽、宋某英、李某娟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华、易、崔某丽、宋某英、李某娟以投资项目、商品促销等经营活动为名,结伙要求参加者通过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取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报酬或者返利的多少为标准,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悔罪表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陶顺华、陈鸿毅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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