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淘宝发布了《淘宝评价标准》相关条款变更的公示,主要内容是调整评价内容和行为要求,明确评价处理违规行为的措施。引起公众注意的是强调卖家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要求买家写好评、修改评论或添加评论,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买家“好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严禁“虚构好评”、“好评返现”。
平台的好坏评价机制日益异化,几乎失去了消费决策的参考意义,这是近年来饱受诟病的平台经济的“痛点”。至于通过诱导买家、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手段“刷单”,甚至故意自行或通过第三方给予同行竞争对手与事实不符的评价,甚至已经触犯了监管部门近期不断加大力度整治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边界。“虚构好评开账单”、“返现金买好评”等种种不当行为,既不合理合规,也不为消费者所接受,必须大力改变。
通过调整平台规范,肯定立场,明确规则,无疑为平台加强相关问题的自主治理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平台上卖家“见招拆招”的较量,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持续的博弈过程。有报道称,早在几年前,淘宝等电商平台就开始有针对性地管理“好评返现”。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当买卖双方在平台上的在线交流中涉及到某些关键词时,会被系统自动屏蔽。后来商家在快递包裹里夹带“好评返现”卡,就是从网上封杀演变而来的。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卖家为什么会孜孜不倦地追求好评?
有一种观点认为,卖家邀请买家参与“优惠返现”是自愿的,不存在强迫性。“消费者会为了2元钱和商家串通,放弃投诉,损失100元钱吗?”殊不知,它忽略了好差评机制的微妙之处。对于卖家来说,“返现”不仅仅是购买一个好评,实际上是强化消费者的评价意愿。对于那些以前抱着“可评价可不评价”态度的消费者来说,“返现”其实是在鼓励消费者把暧昧的态度变成实实在在的“好评”。就像很多平台对商品和网店的推荐和展示算法一样,与好评的数量和比例密切相关。这意味着“好评返现”更深层的动力机制其实是一种应对算法。
当然,买家不会为了返现2元钱而放弃100元的合法权益损失。还要注意的是,当商家引导的“好评”数量足够多的时候,差评的声音就很容易被淹没。对此,平台不仅要继续加大对“好评返现”等问题的治理,还要不断强化保护消费者差评的机制。最起码,对于卖家持续骚扰等客观上给差评的行为,我们绝对不会心软。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