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人为自己生日发福利。
进群可以免费领红包吗?

天底下有这样的好事吗?
所以是骗子在跟踪你的孩子。
近日,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朱某某诈骗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朱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并处罚金。
去年的一天,16岁的琪琪在某APP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加入“万青姐姐生日会”的QQ群,可以从管理员那里拿到红包。于是,琪琪加了这个QQ群。小组里有很多人。“万青姐姐助理”在群里说万青姐姐生日红有福利,并在群里发了几张已经成功领红包的微信截图。琪琪想当然,赶紧加了万青姐姐助理的QQ。
万姐的助理告诉琪琪,为了防止一个人多次收红包,需要做微信扫码测试,给琪琪发了操作视频。按照视频操作要求,琪琪扫描了对方发来的二维码,输入了代码166.66,却发现自己支付了对方166.66元。琪琪问对方为什么不拿红包反而交钱。
对方说可能是代码异常,让琪琪联系“财务”QQ。琪琪加了“财务”QQ后,“财务”让琪琪用父母的手机按操作步骤点击购买的产品来领取退款和红包,并表示购买这些产品不会真的付款,只是核实琪琪父母的身份。一个接一个,琪琪按对方要求点击了四次购买商品,但当时并没有显示支付成功。半个小时左右,琪琪收到了支付成功的消息。琪琪先后支付了5662.66元,却没有收到一分钱的红包。这时琪琪觉得被骗了,于是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抓获冒充网络名人助理的张某某、朱某某。
经查,张某某、朱某某伙同他人,以“做任务”为由,骗取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红包,并通过在网上发布网络名人“某某姐姐生日红包”的虚假信息,骗取钱财。
团伙中有人在各种app上“吸粉”(即招募受害者),然后组建“某某妹子生日会”QQ群。张某某、朱某某利用其QQ账号,分别在QQ群内冒充“XXX姐”助理,发布虚假生日中奖信息、虚假红包成功截图,吸引被害人添加其QQ私聊领取红包。在私聊过程中,张某某、朱某某向被害人发送支付码,以防止一人多得红包为由,要求被害人输入数字码(实际为小额支付)。事主扫码支付成功后,以退款、发红包为由,要求事主加“金融”QQ。还有的冒充“财务”,要求受害人按照操作要求转账,让他们退款,领红包。否则,账户内的资金将被查封或冻结,受害者将继续被诈骗大量资金。未成年人因为社会阅历浅,防骗意识弱,成为诈骗团伙的主要目标。
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家要提高警惕,不要因为贪小便宜吃了大亏。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防骗教育,不要让孩子随便用手机支付。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记者:梁浩通讯员:李玉环
来源:政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