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务员法也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兼职、开店、办企业、入股开办公司等。一旦违反,轻者警告,赔偿不当得利,重者开除公职。
由于这几年改革力度加大,国家对机关单位检查很严,单位的人都不敢去饭店吃喝,然后胡乱报销。公务员法也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兼职、开店、办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等。一旦触犯,触犯法律者将被警告,赔偿不当得利,严重者将被开除公职。

其中包括以下几点:
1.公务员不得在下属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兼职取酬。
2.公务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登记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亲属名义或者其他虚假身份登记。3.他们从事个体经营,不得实际参与个体店铺的经营,不得入股或加盟开店。
3.公务员不得与他人合伙办企业,不得在所办公司中入股。
这一规定可谓猛药。有人欢喜有人忧。在考公务员之前,有些人可能是抱着清闲可以做副业的想法进去的,想着拿双份收入,甚至有少数人是借公务员身份的便利额外收入。这个规定一出,我们真的要重视了~
但公职人员,拿着国家的收入,确实应该以身作则,不应该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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