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食品吃出异物(外卖吃出铁丝,两次手术才取出!杭州男子愤怒起诉,判决大快人心)

如果能在半夜吃一份热腾腾的外卖,那该是多么大的幸福。

如果“加料”不是你想要的,那就有点恶心了。



图片:视觉中国

杭州一男子点了一份西北菜外卖,在外卖里吞了一根铁丝,为此去了好几家医院,甚至还做了手术。

我已经通过各种方式与商家交涉,但未能解决。无奈之下,只能将商家告上法庭。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商家构成侵权,判令其赔偿原告损失两万余元,并承担三倍赔偿。

原告知其通过外卖平台在被告处点餐,吃饭时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喉咙里有异物卡着。自行催吐失败后,到医院治疗,两次手术取出异物。

经确认,异物是铁丝,附着在饭菜上。事发后,原告多次与外卖平台及商家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支付赔偿金。

被告辩称其提供的食品有合法来源,是合格产品。原告没有证明被告食用的食品造成了损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判决要点是,点外卖是目前常见的点餐方式,其特点是消费者和商家不当面交接货物,即就餐场所与餐厅分开,与大厅就餐有显著区别。

本案中,原告当日17时35分收到外卖,当晚18时51分离开第一医院,21时32分在涉案外卖平台提交投诉,各时间节点紧密相连。

而且原告受伤的部位是食道,和吃东西有相当大的关系。

结合被告未能提供反驳证据,原告的伤情是因食用被告制作并销售的外卖所致,极有可能。

值得指出的是,原告受伤后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期间通过平台反映问题,与商家协商,多方协商未果后提起诉讼,符合一个普通消费者的合法理性行为。

要求原告保留并提供电线与涉案食品直接接触的证据,显然过于苛刻。

根据日常经验和逻辑推理,推定被告在制售外卖中混线与原告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网上买食品

本案中,被告制售的食品中掺有铁丝,属于对掺有异物食品的管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赔偿原告损失并增加三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图片:视觉中国

法官的陈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外卖服务的普及,商家应该更加注重食品安全,追求高品质的用餐品质。外卖平台应设立简单快捷的投诉渠道,及时披露商家信息,积极开展沟通调解工作,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构建安全、有序、自律的网络订餐环境。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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