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山网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出版物发行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精神, 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督促开展2021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依法注销15家单位。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被注销的单位,不得再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已注销出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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