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消协网站消息,3月9日,中消协发布《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消费维权报告》。
报告称,自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陆续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开展市场整治行动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整体上有了明显提升。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滞后、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疫情和行业政策影响、消费者缺乏理性消费意识等原因,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侵权频发、消费维权难的现象依然存在。
报告指出,当前校外教育培训行业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合同纠纷多。培训机构在制定标准合同时,存在很多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一些培训机构利用消费者合同的意识不强,甚至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或者由销售人员代替消费者签订合同。二是售后问题难以解决。售后服务渠道不畅,部分培训机构尤其是在线培训机构不重视售后服务,消费者付款后“失联”;一些培训机构因为经营不善关门跑路,拒绝或拖延退款,设置苛刻的退款条件等。;一些非惩戒机构打着“双减”政策的幌子,闭门不出,拒绝退钱。三是虚假宣传手段多。虚构学员培训案例、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编造消费者评价数据;夸大培训机构实力,实际教学质量与体验班、试听班质量相差甚远;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推销课程,故意隐瞒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限制,诱导消费者付费,甚至在消费者提出疑问后,承诺帮助其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第四,预付式消费有风险。一些培训机构利用折扣诱导大量预付款。后来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破产跑路后预付款很难收回。为了规避“一次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费用”的规定,一些培训机构采取了3个月买3个月、3个月课程赠送、轮班付费等方式。,变相提高单门课程和总培训费用;有些人在提前交费的情况下被诱导申请“消费贷”,但在机构关门后无法上课的情况下仍需按期还款。

报告认为,作为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补充,校外培训仍然具有旺盛的消费需求。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与行业调整相关的消费风险将陆续释放。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引起高度重视。
报告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完善相关立法,对培训机构性质界定、设立审批、教育教学、教材使用、收费监管、服务合同、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现有政策进行探索。,从而通过制定《社会教育促进法》促进固化,促进其规范化、法制化发展;二是加强协同治理,确保落实“双降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有效;三是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加强监管系统内外的沟通协调,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第四,建立日常监管执法机制,加强行业发展规律研究,在阶段性专项整治行动之外,建立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的长效机制;第五,加大对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六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规范服务,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在立法、社会监督、纠纷调解、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来源:央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