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刚过,网上就出现了“最大的悲剧”。不是剁手,是抢购忘了改地址,快递是寄给前女友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明明是自己的事情,却需要联系寄件人更改地址。我的快递不是我的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快递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快递业务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对复杂。他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合同关系。快递服务合同中收件人作为第三人享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收件人变更地址的,应当事先通知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也可以按照新地址办理邮件重寄手续。”也就是说,收件人可以办理邮件重新寄往新地址的手续,但是有一个前置义务,就是要先通知当地的邮政企业。实践中,收件人联系快递公司变更地址时,快递公司一般回复称,根据快递条例,需要联系寄件人变更地址。这个规定合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变更到货地点,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这篇文章赋予发件人修改地址的权利。所以快递公司以规章制度为由要求你联系寄件人更改地址,这是基于合同法。那么作为第三受益人,收件人不能直接修改地址吗?
一般来说,收件人应享有支付和接收货物的权利。也就是接受快递公司的快递。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快递服务人员会提前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收件人。接收方收到信息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权利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更改接收时间、更改接收地点等。对于收件地点的变更,按照快递公司的规定,可能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可见,在快递公司通知你取件时,收件人也可以修改收货地址。但是对于运输途中的货物,一般快递公司不会按照收件人的要求直接更改地址,所以很多快件都是寄给“前女友”的。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明确这个问题。
作为受助人,边肖有过几次维权经历。我下单的时候也选择了默认地址。如果因为各种原因联系不上寄件人,我就直接让快递公司修改收件人地址。快递公司以公司要求为由,要求边肖联系寄件人修改。最终,作为店主,边肖成功说服快递公司直接修改地址。
随着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2018年,快递业务两项规定出台。分别是《邮件快递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务越来越规范,我们期待收件人享有的权利能够得到法律明确的那一天。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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