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成为网红的最快方法(网红暴富,儿童不应成为主角)

随着网络名人经济的加持,近年来,一些关于少儿主播的短视频逐渐多了起来。家长为了让孩子成为下一个网络名人,赚钱,“夹”着孩子的主播做美食、做直播、扮丑、恶搞等内容,博取眼球,赚取打赏,让孩子承受不该承受的“刺激”。孩子的童年该怎么办?突然,随着“3岁70斤”等被人诟病的短视频内容的出现,网络名人中的儿童话题成为社会乃至国家的一大关注点。

网络暴富催生众多晒娃视频号



随着短视频的流行,中国的许多父母也喜欢在网上分享他们的日常生活。亲朋好友的夸奖和评论,不仅扩大了朋友圈,丰富了自我生活,还可能获得更多培养孩子的建议。随着网络名人神话的层出不穷,一些父母期待成为下一个网络名人,从而快速致富。短短两年,网络晒娃模式,尤其是短视频晒娃模式,逐渐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网友加入。

记者浏览了几个知名的社交媒体平台后发现,热门视频号都有独特的“吸睛”功能。此外,这些可爱的小萌宝宝通过试穿、试穿、试穿、试镜和摆姿势获得了很多关注。视频还配有“所有幼儿园小朋友都在用”“请让妈妈给你买”等台词。“吸引眼球”可以吸引大量粉丝,也会引起一些产品厂商的注意。商家会联系他们,谈广告合作。粉丝越多,广告费越高,可谓“吸睛”“吸金”。一些“Sunbaby视频号”一夜暴富。这种东西传播性很强,吸引了很多萌娃家长跟风,诞生了一大批“Sunbaby视频号”。

网络晒娃变形或流量变现



随着短视频内容越来越同质化,短视频账号的粉丝数量并没有增加,一些家长开始“另辟蹊径”,出现了“2岁孩子边吃边播”、“穿着纸尿裤的萌娃在厨房做饭”等场景。

成为网红的最快方法

为了追求流量,一些家长的“晒娃”模式逐渐畸形,“3岁女童被家长喂70斤”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某视频平台上,有一个小小的网络名人,他的视频内容主要是吃饭,吃饭的时候做出各种表情取悦观众。从该账号发布的多个视频标题来看,大部分都是博主博眼球的内容,比如“一顿吃六个包子”、“3岁70斤”等,格外引人注目。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孩脸上鼓起的肉。因为肥胖而全身沉重。一旁的家长根本没有劝阻。即使当女孩吃饱了,告诉父母她不想再吃了,她的父母还是继续给她提供食物...

正常情况下,一个3岁女孩的体重应该在20-40斤的范围内,而这个3岁女孩的体重却达到了70斤。严重超重会对她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但她的父母却惘然忽视这种伤害。为了流量,他们让孩子长时间配合拍视频甚至熬夜,这远远超出了3岁孩子的承受能力。



此外,还有一个短视频账号,在5岁女孩的直播间发布“纯欲风”,短视频内容非常抢眼。视频中,主播是一个年满5岁的小女孩。她自称“刚过完生日,化了个纯桃色的妆。”然后她开始举起镜子,一点一点的化上自己精致的妆容。化妆的时候,她对着镜头撅着嘴,看起来很开心。令人惊讶的是,女孩在视频中脱口而出“清纯欲风”、“砍头男”、“心机女”、“绿茶妆”等成人词汇,有些话只是在玩法律的游戏。



有的家长利用孩子编故事,打着孩子胡说八道的幌子,博取眼球,赚取奖励。有的家长制作表演剧本,以哗众取宠的方式寻求粉丝关注。有些家长没有底线,让孩子大规模跳成人舞。视频内容在人气和流量意味着金钱的当下,孩子逐渐成为家长赚钱的“工具人”,家长按照剧本让孩子做与年龄不符的动作,并挖空空迎合网友,让孩子陷入“流量枷锁”。父母过早地给孩子灌输“走捷径”的浮躁心态和功利思想,不仅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还会传递出畸形的人生观,在社会上形成不良的价值取向。

严禁借用“网络名人子女”牟利



古人云:“父母爱子,有远谋”。孩子的天真就像一张白纸。如何在这张白纸上画出最美的图画,与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息息相关。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但2021年12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严禁利用“网络名人子女”牟利,保护网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空。

《意见》明确,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未成年人单独出现或由成年人进行超过一定时间并被批准为利用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短视频账号,或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出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应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网上晒的不正常现象,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高级股权合伙人徐华洁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经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16周岁;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经营者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2021年,网信办有效开展了“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清理”专项行动。第一个是直播和短视频平台涉及的未成年人问题。严禁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络名人中的孩子”的行为,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打赏,防止炫富、奢享、“卖惨”、“扮丑”等现象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引导。

所以家长在网上“晒娃”无可厚非。但如果他们为了经济利益,千方百计让孩子做网络名人,或者过度消费孩子,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不仅伤害了自己,也毁了孩子。网络名人并不适合所有人,也没有捷径可走。善待孩子,给孩子一个自我控制的童年。这是社会的诉求,也是孩子的自我期待。


资料来源:法律制度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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