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7月15日通报,该院近日审结首例与“自动抢红包”相关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因开发“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判决被告掌视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两原告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简称腾讯公司)经济损失450万元,合理支出约25.4万元。双方均未上诉,本案判决已经生效。被告掌视公司开发运营了一款名为“微信自动抢红包”(又名“红包自动更快”)的软件,可通过卓一常勋公司运营的“豌豆荚”APP下载。据了解,用户在运行涉案软件时,无需启动“微信”即可自动抢到微信中的红包。此外,软件还设置了“开启防封号保护”来应对微信软件的治理措施。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市场竞争。其次,涉案软件采用技术手段破坏了微信的正常运行,属于侵权行为。此外,在功能上,涉案软件通过技术手段直接改变了微信红包功能的正常运行流程,可能会降低微信用户使用微信的粘性和时间,减少微信流量,从而削弱两原告的微信流量变现能力。批量化、自动化的操作,必然会增加微信服务器的运营负担。再次,涉案软件不当使用微信的运营资源和竞争优势,扰乱了互联网环境下的市场竞争秩序。其商业模式是通过软件下载聚集用户流量,用广告将流量导向有需求的商家,并根据流量进行分成。其没有承担微信的运营成本,而是不正当地利用微信的运营资源和竞争优势,吸引微信的用户下载涉案软件并自行引流广告,破坏了竞争机制,扰乱了互联网环境下的市场秩序。涉案软件也损害了软件用户的利益。最后,掌视公司在实施被诉行为的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掌视公司开发、推广、运营涉案软件的行为未明确列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但应属于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法院同时认定,另一被告卓一常勋公司是提供信息存储空服务的软件发行平台,没有证据证明其具有帮助他人实施不正当竞争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认定掌视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掌视公司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450万元及合理费用约25.4万元。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