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自动抢红包软件的使用比别人领先一步,导致抢红包的味道瞬间改变,是一种“比手快,拼运气”的娱乐方式。更有甚者,自动抢红包软件隐含侵权风险。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与“自动抢红包”相关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丹/制图
记者|任戴文
编辑|张晶晶
正文有2752字,预计阅读需要8分钟▼
不开微信能自动抢红包吗?深圳掌上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上视界”)开发了一款“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从2016年1月开始运行。有了这个软件,用户不用启动微信就可以自动抢红包。
微信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者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于2019年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掌上视界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即“互联网专文”认定口袋视界构成不正当竞争,主观恶意明显,判令口袋视界赔偿腾讯相应经济损失,近日生效。
通过技术手段直接自动抢红包
微信的“抢红包”功能一经推出,便风靡市场。重点是“抢”。抢红包可以瞬间激活微信群,激发交流欲望,具有“金钱+游戏+社交”多重功能。但是,“微信自动抢红包”打破了这个属性。
腾讯表示,用户在运行“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时,无需启动“微信”软件即可自动抢到微信中的红包,破坏了微信红包的公平性和娱乐性,使微信红包的“游戏+社交”功能无法实现,降低了用户对“微信”软件的粘性,破坏了微信的正常运行环境和秩序。不仅如此,腾讯还指出,“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非法监控微信聊天记录,会抓取微信聊天记录中关于红包的信息和微信红包中的资金流向,严重侵犯用户隐私和微信数据安全。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模拟屏幕点击实现自动抢红包,涉案软件通过技术手段直接改变“微信红包”功能的正常操作流程,以自动抢红包取代人工抢红包。
不仅如此,这款软件还宣传“自动抢红包”为核心功能,强调支持语音红包提醒“红包来了”、微信加速秒抢红包等功能,支持微信红包、QQ红包、QQ空红包、支付宝红包等各种红包。
此外,法院还查明,手持视觉操作“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自2016年1月至案件审理期间持续时间较长,下载量和用户数量较大。涉案软件已在OPPO软件商店、PP助手、“豌豆荚”、华为应用市场、百度手机助手、酷派应用商店等安卓应用分发平台下载超过6747.6万次。
被告否认“不正当竞争”[S2/]
对于腾讯“不正当竞争”的指责,口袋视界否认侵权,辩称“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是2018年在腾讯应用宝平台上线的。基于平台的事前审核义务,腾讯应用宝平台的认可表明腾讯已经通过行动确认该软件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口袋视觉还认为,“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与微信软件的功能定位不同,两者之间的适度关联并不能推断两者处于相关市场,存在竞争关系。“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并未改变或破坏微信软件的正常运行。自动抢红包功能只有在相关用户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并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该案主审法官张航表示,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专门规定了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的规制,俗称“互联网专条”。“互联网专篇”在第二款前三项列举了互联网领域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第四项设置了自下而上的条款,使文章本身更加GAI,能够应对层出不穷的新行为、新模式。
法院认为,本案起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属于上述条款前三项明确列举的典型行为,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兜底条款规定的“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其他行为”和第二条原则条款调整的范围成为本案的关键。
对此,法院表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析:经营者是否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其他经营者形成竞争;经营者是否利用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方式影响用户的选择,实施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该行为是否属于扰乱互联网环境下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
被法院视为恶意的不公平竞争[/s2/]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均属于利用互联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故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微信红包”功能是腾讯出于提高微信软件用户社交体验和活跃度等商业目的,为提升用户使用微信的时间和用户粘性而精心设计、推出和维护的功能,是微信应用竞争优势的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通过技术手段空使“微信红包”的功能娱乐化、社交化,损害了微信软件的竞争优势和用户体验。没有使用过涉案软件的普通用户可能会对微信服务产生不满,可能会损害微信服务的商誉,进而可能会降低微信用户使用微信的粘性和时间。微信流量的减少,削弱了腾讯通过微信流量变现的能力,实质性破坏了腾讯运营微信的正常商业模式,直接阻碍和破坏了微信软件的正常运行。此外,批量化、自动化的操作模式必然会增加微信软件的数据量和数据流量,增加微信服务器的运行负担。
因此,法院认定掌上视界运营的“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利用技术手段破坏了“微信”软件的正常运行,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认为,“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的商业模式是通过该软件下载并聚集用户获取流量,利用广告将流量导向有需求的商家,根据流量分成实现流量变现。这个软件的功能是专门针对微信软件的操作流程进行修改的。未经腾讯许可,不具有其他运营价值,不承担微信软件的任何运营成本。而是不正当地利用微信软件的运营资源和竞争优势,吸引微信软件的用户下载涉案软件并自行引流广告,破坏了竞争机制,扰乱了互联网环境下的市场秩序。
法院查明,“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的相关页面显示其具有“加速抢红包”、“抢到大红包”等功能,但实际上涉案软件并未开发相应功能。点击“加速抢红包”等功能,会显示“优化中”,“优化完成”后会弹出广告信息。这种诱导式的页面设置欺骗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对于没有使用过涉案软件的用户来说,由于人工操作理论上滞后于系统自动操作,无法获得公平的机会领取礼物和红包。
法院还查明,涉案软件具有“开启防封印保护”功能,并设置专门页面详细介绍防封印说明和技巧。由此可见,掌视公司并未依据商业道德与微信软件运营者寻求授权或合作,而是擅自运营涉案软件并设置反封功能应对两原告的治理措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具有主观恶意。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掌上视界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50万元及合理费用约25.4万元。
【民主与法制时报版权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