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不仅是设计思想和理念的浓缩,更是设计本身在视觉表达上的视觉浓缩。不同的logo设计要从不同的角度形象化或抽象化的表现出来,最终准确的传达信息。
标志设计也是一种“泛化”。在设计过程中,要理性地推敲标志中重复、对比、和谐等成分的关系,在变化中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最终使标志在视觉语言表达上简洁、清晰、统一、完美。
重复
重复是相同或相似元素的重复出现,是在各种意象的生长运动规律中反复产生的。与对称形式一样,重复容易被视觉识别,使人一目了然,并能在视觉功能上加深印象,增强观者的记忆。
①简单重复。重复简单来说就是指某种造型元素简单重复的出现,产生统一的审美效果。
②反复换。重复是指某些造型元素在平面上采用不同的音程形式,使重复既有节奏美,又有单纯的节奏美。
对于简单重复和变化重复的使用,要看表现形式的目的,比如标志简单庄重的,就采用简单重复形式;如果要求招牌活泼开朗,那就反复改。
比较
标志设计中的对比,就是将某一造型元素的点、线、面、体、大小、方向、位置、空、重心、色彩、肌理等差异程度较大的部分组织起来,相互比较、对比,使各自的特点更加突出。大致可以分为:形状对比、大小对比、位置对比、黑白对比、虚实对比、综合对比等等。
和谐
和谐与对比相反。通过一定的艺术手法,把对比的各个部分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相互联系,相互和谐,从而产生完整统一的视觉效果。
(1)和谐点。点和面的区别在于和背景的大小比较,用视觉判断。同一个点相对于大背景叫点,相对于小物体叫面。一般五个以上的点可以称为点群,不同的点群有不同的和谐效果。
②线条的和谐。线可以分为直线系统和曲线系统。线系可进一步分为几何线和自由线;曲线可以进一步分为几何曲线和自由曲线。同线制,尤其是同分线制,容易达到和谐的效果。线条的和谐构成除了几何直线、自由直线、几何曲线外,还应考虑线条的长、宽、向。
渐变
渐变是无足轻重的,非根本性的变化,是事物在量上的增减。由于渐变的和谐美,这种手法被广泛应用于标志设计中。
①横向型,横向布局有开放、稳定、稳定、扩张的感觉。
(2)竖型,竖有直上之感。
(3)倾斜型,可分为向左或向右倾斜,向左或向右方向是动态的,活泼的。
(4)内外,内外布局可分为大内小外或大外小内。内大外小有外凸内凹的感觉,外大内小有外凸内凹的感觉。
⑤环型,圆形布局丰富圆润。
⑥螺旋型,螺旋型有回旋膨胀的感觉。
突破性进展
为了夸张某一图形或文字的某一部分,有意识地将其分布在轮廓线之外,使作品更加生动、醒目,这种现象称为“突破”。
①突破以上。当主题在轮廓上方突破时,突破后的主题与轮廓在纵向上的相对位置较高,因此给人一种向上、挺拔、高大的感觉。
②下方突破。当主题在大纲下方突破时,突破后的主题与大纲的相对位置在纵向上是缩小的,所以给人一种稳定、安详、膨胀的感觉。
③左右突破。当主题在轮廓的左右两侧突破时,突破后主题与轮廓在左右方向的相对位置发生偏移,从而给人以运动感。突破要根据形式和内容的需要适当夸张,但不能过分夸张,以免破坏形式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对称性
对称图形规则、整齐、均衡,具有节奏之美,使人感受到一种规则的快感。任何不规则的图形对称构图后,都会改变面貌,井然有序,给人庄重、稳重、整洁之感。
均衡
平衡是两个要素之间的关系,所展示的感官内容由支点支撑,获得力学上的平衡。
(1)量的平衡,量的平衡就是整体造型中心两侧的图形在量上大致相同。
②力的惯性,在处理平衡时,还要考虑“力的惯性”这个因素。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使用右手的频率高于左手。所以在构图习惯上,人们往往以右为内,以左为外,这就要求左的图形比例要大一些。为了平衡这种心理状态,在造型过程中要适当加强对人物的塑造,以达到视觉感官的平衡。
重叠
重叠在标志设计中的应用,不仅减少了各个构成单元的整体面积,使标志结构紧凑,更重要的是可以使原本平面的构成单元具有层次性、立体性和空间维性。重叠是现代标志设计中经常使用的技术之一。
(1)并列。两个单元水平相对移动,留有一定的距离,即并置状态,这是形成平衡的主要方法之一。
②马赛克。在并置的基础上,继续水平相对移动,使中间距离越来越小,形成缝隙,这就是镶嵌状态。
③连接。细胞处于镶嵌重叠的临界状态,两个细胞的边缘呈线接触或点接触。
④重叠。组成单元在重叠后交错。重叠的单元基本没有上下、前后之分。虽然空之间的层次感不强,但是单位的结合紧密牢固。有些重叠的图形在交织时迂回委婉,有一次完成一件事的倾向。
幻影
应用的标志错觉技术主要是利用波纹、点群和各种平面、立体图形,通过一定的构图方式,产生节奏、旋律、闪光、凹凸、倒置实体等视觉错觉,增加了标志的显著性、趣味性和艺术性。
装饰[/s2/]
装饰是在符号表现手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装饰:
(1)线描法,用线条描述标志图形的结构和轮廓特征。
(2)阴影画法,抓住被摄对象的轮廓和特征,用黑色或单色画出被摄对象的形象。
(3)肖像法是如实刻画被摄主体。
④综合方法,同时使用前两种或两种以上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