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开的中药方子(两部门:医生开具中药配方颗粒处方前应告知患者)

来源:新华视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

通知要求,医生在开具中药配方颗粒前,应当告知患者,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021年2月,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明确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行备案管理。

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规范临床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保障医疗安全,提高临床疗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本通知。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门诊大厅、候诊区等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告知患者中药配方颗粒的给药方法和价格。医生开中药处方时,原则上不得将中药饮片与中药配方颗粒混用;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药配方颗粒处方点评制度,建立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应用常规监测预警制度,及时报告疑似不良反应。

通知还提出,只有经过审批或备案,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方可使用中药配方颗粒;在医疗机构,能开中药饮片的医生和乡村医生可以开中药配方颗粒;公立医疗机构在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时,不得承包、租赁药店或将药店委托给营利性企业。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配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时,要进一步细化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合理规范使用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主导地位。

记者:田

药房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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