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该国首例涉及不正当竞争的人工刷子干扰搜索引擎算法的案件被判刑。
我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百度网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广告任务发布网站、帮助用户创造虚假流量和扰乱搜索结果而一审被判赔偿。
据了解,被告运营的“我爱广告任务网络”旨在百度搜索引擎已经进行了定制操作。用户可以在“任务大厅”完成点击、搜索、浏览、商务问答等不同任务,赚取金币、兑换现金,帮助任务发布者刷新网站点击次数,提高搜索结果排名。
被告还利用VIP、竞价等不同方式扩大刷卡规模,诱使用户伪装普通消费者进行刷卡。其行为的本质是人为地为搜索引擎制造虚假点击。
被告的网站已被取消,截图来自网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据信,被告的行为构成犯罪《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受管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院在本案快报中指出,被告产生的无效流量将导致搜索结果排名错误,用户需要花费更多时间查找目标网站,或根据虚假数据做出错误判断,从而百度公司失去用户信任并降低其竞争优势。
对于其他没有在被告平台上发布任务的网站,它们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会更低,并失去公平竞争的地位和机会。
案例快报显示,这种行为不仅增加了百度维持正常搜索运营服务的成本,而且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触犯了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从长远来看,如果不规范这种模式,搜索引擎将充满虚假点击,并严重干扰搜索平台的算法和逻辑。
目前,该案仍处于上诉期。
作者:南都记者黄慧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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