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投资几万元在家里加工袜子,产品由公司回购,一天能赚300元...投入少,利润丰厚,这种袜子贴牌广告看起来很“诱人”,但“商机”背后暗藏陷阱,让很多想轻松赚钱的人为之落泪。
近日,多名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和川观新闻民生热线求助频道反映,成都金中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汇)以袜子加工名义向加盟商收取数万元设备材料费,后以各种理由认定产品不合格,承诺的“发家致富”无法兑现。
“他们简直是诈骗!虚假宣传!”网友们纷纷在帖子上留言。
网友提供的“金钟会”宣传册
用户投诉:
八台机器中只有一台能少生产,被称为“次品”
冯先生是湖北武汉人。今年6月,他在网上看到一家公司出租织袜机。公司全称“成都金中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在成都市郫都区工业港。
“听了他们的话,觉得自己赚了,就动了心。”冯先生告诉记者,在得知他的加盟意向后,公司招商部的一名员工联系了他,详细告诉了他加盟“福利”的事情。对方声称可以租机器回家自己生产,有年租和月租。公司免费提供原材料,保证可以一直生产,生产出来的袜子由公司以每双1.4元的价格全额回收,租金在三个工作日内转给他们。产量达到10000双,每双袜子以0.4元的价格返还加盟商支付的机租。
冯先生说,为了证明加盟商能赚钱,招商部的工作人员还给他们算了一笔账:一台机器一分钟能生产一只袜子,一台机器八小时能生产480只袜子,也就是240双袜子。一台机器一天能赚300元,八台机器能赚2000多元。对方还说:“学起来很简单,半天就能学会。”
7月份,冯先生与公司签约,一口气租了8台机器,每台16000多元,加上运费5700元,购买袜子上浆模板,148000多元。机器送到武汉老家后,冯先生的袜子加工就开始了。
照片由生产袜子的机器用户提供
让冯先生没想到的是,试生产刚开始不久,问题就来了。“八台机器中只有一台能正常工作。其他机器不是这里坏了,就是那里坏了。”冯先生说,他们三个月只生产了2400多双袜子。
“我联系了公司技术人员,要求维修机器。对方要么说住宿费不能报销,要么以其他借口拒绝去武汉。”冯先生说,最后2400多双袜子寄回公司质检,被告知“不合格袜子为残次品”,公司仅以每双3、4毛钱的价格回收。
很多人呼吁:
加入后生活陷入困境,当地政府要严格监管。
眼看十几万元连成本都收不回来,9月份,冯先生从武汉来到成都,找到金中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退机。但公司只答应退30%的机租。这时冯先生也发现,很多和他有同样遭遇的加盟商都在找金中汇公司退款。
记者发现,今年8月以来,仅四川平台就收到13起针对金中汇公司的投诉,发帖人来自新疆、湖北、河南、广西等全国各地,投诉内容大同小异。
四川网友问政的留言截图
“全国那么多人都被这家公司骗了。是不是太影响成都形象了?相关部门不管吗?”网友在四川提问。
该公司坚持认为:
不存在虚假宣传,只会退还部分租金。
9月27日下午,记者在网上查到了成都金中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详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25日,注册地位于成都市安得街道吉祥寺社区星火一街237号,经营范围多样。
金钟汇公司信息截图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公司售后服务经理余。对于网友的投诉,俞经理坚称不存在虚假宣传,袜子不合格是因为不符合质量标准。“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否合格吗?”俞经理说,如果袜子质量不达标,公司当然不可能1.4元原价回收。至于机器经常出故障的问题,于也表示只是个别现象:“偶尔出故障是正常的,不可能8台机器一起出故障吧?”
"如果他们想要退款,我们来协商一下."俞经理说,他们会根据机器的使用时间和与加盟商的协商结果,退还原租金的50%-60%。
截至记者发稿时,金中汇公司同意退还冯先生费用4万元。
用户摘要: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这种“加盟”在所难免。
记者发现,网上有很多这样的类似案例,很多人都在呼吁被骗。
在线案例
有网友曾在网上发帖,一针见血地揭露类似“机器出租销售回收品”案件的欺骗性:
1.对于生产袜子、打火机、洗衣液之类的,没有技术难度的加工业来说,市场和销售渠道是最难的环节。为什么对方要帮你解决销售问题,你只要生产就能稳定赚钱?
2.你听说过卖机器设备的正规企业,会把设备用不完的产品收回来自己卖吗?它能吃吗?
3.像袜子这种工业品,产量越高成本越低。真正的优势是正规的大厂,而不是家庭小作坊。你的零碎产品没有品牌,质量低,成本高。他们如何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4.你怎么保证对方会回购你生产的袜子?
网友总结:你在所有环节都处于被动地位。机器是对方卖给你的。机器坏了,需要对方来修。袜子能不能卖出去不是你能决定的。所以,这样的加盟项目风险太大,不能去。
部门回应:
可以组织双方调解,建议司法程序挽回损失。
针对众多网友的投诉,金中汇公司所在的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目前,他们已经接到多起类似成都金中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诉,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同时,他们也建议网民通过司法程序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分局也回复称,经洪光派出所调查,网友反映的情况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诈骗。网友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也可以咨询派出所的常驻律师。
律师建议:
如果打样机不能正常使用,双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川嬴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欧阳久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本案中,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了交付机器设备(可以正常使用)的条件,且对方能够证明金中辉公司交付的机器设备不能正常生产袜子或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对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金中辉公司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是否明确约定验收标准、回购单价等。,对方能够证明其生产的袜子符合验收标准,有权要求金中辉公司按合同履行,同时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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