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经济到底有多火?菜鸟物流平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27日,百万吨“6.18”预售商品入库,规模同比增长100%,其中人工盲箱库存同比增长1000%。
大火的背后,消费者对盲盒的投诉也越来越多。近日,家住广州的张先生通过21世纪经济报道“爆料”向记者吐槽,他在购买POP MART后被人寄了“空航空快递”。在随后的沟通中,他发现公司的盲盒产品并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
记者根据实测发现,不仅是POP MART,目前市面上的盲盒产品也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且大多没有自助退款渠道。
针对质疑,6月18日,POP MART回复记者21称,该公司盲盒产品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的规定——“根据产品性质,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其他产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此外,当消费者购买盲盒产品时,POP MART会与消费者进行确认。
盲盒这种新商业模式下的商品应该如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盲盒销售是一种幸运行为吗?你能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吗?各方还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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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买了三个月还没收到货
去年11月16日,家住广州的张先生花366元在POP MART小程序的网上盒子抽屉里,购买了包括“任意门”、“黑管家”、“假恶魔”在内的5个盲盒。但直到今年1月4日,所有盲盒都迟迟没有发货。
张先生联系客服后,对方表示其中一个盲盒“任意门”暂时缺货,可以先发4个盲盒,等“任意门”到货后再补发。
2月19日,张先生收到货物一个多月后,发现客服已悄悄将未发货状态改为已发货状态。他提供的快递单号显示和之前送过的快递单号一模一样,但是过了几天,他也没有收到任何上门。
“我发现后马上要求客服退款,他们告诉我大概3到7个工作日给我退款。但我等了一个多月也没收到。”他说,3月31日,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后,收到了“任意门”退款189元。
此外,张先生还告诉记者,他在POP MART小程序购物时,没有找到自助退货退款渠道,只能向人工客服申请退款。
21年6月15日,记者查询POP MART小程序客服中心发现,针对“购买后能否退换货”的问题,该平台表示,商品开箱后(包括用抽盒机在线抽盒),不支持退换货和退款,收货后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期间(快递签收后15天内)可提供换货或维修服务。
实际测量值:
都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大部分都没有自助退款通道
“随波逐流”的火爆概念和不确定的“惊喜效果”,导致很多人购买盲盒产品。Mob研究院《2020盲盒经济洞察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盲盒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01亿元,未来几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同时也有冷静的声音。1月26日,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销售盲盒的经营者应规范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盲盒》。其中,有消费者反映,部分商家“店小二欺负顾客”,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无法更换。还有消费者反映商家售后效率低,消费者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6月以来,21记者使用了市面上多款盲盒产品,发现除POP MART外其他商家的盲盒玩具售后服务条款虽有所不同,但均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且大多没有自助退款渠道。
专注于“彩蛋乐趣”的52TOYS小程序客服表示,由于盲盒产品的特殊性,无质量问题不退换货,质量问题可在收货后联系客服核实。还建议,如果购买后不想要了,可以选择出售或者代销。卖给内部系统后,普通商品按照实际支付价格的80%返还“蛋币”余额,特殊商品按照系统指定的价格返还蛋币余额。他还强调,如果有特殊商品标注为不卖,就不能卖,退款价格为0。
1983,号称“人生第一个盲盒只需要19.83”,原本有一个小程序的中转回收平台。但是,客服回复信息显示该功能目前不可用。以“长草烟饺子”为主的万超十二家,至今仍在使用,具有“市场”功能。
另外,在记者实测的过程中,只有九牧杂社和酷乐万超这两家盲盒公司的小程序设置了独立的退款通道。
争议:
盲盒可以退吗?
那么盲盒产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约定是否合规?
21记者采访后发现,POP MART等公司单方面制定的“盲盒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协议合规性仍在讨论中。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王琼飞认为,电子商务法没有对售后政策做出详细规定。但售后政策并不完全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于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明确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并列举了四种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订购的商品;新鲜易腐货物;消费者在线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已交付的报刊)和三类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开箱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生命健康的商品,或开箱后易导致商品质量发生变化的商品);一旦激活或试用,商品价值大打折扣;接近保质期的商品和销售时已明确说明的次品)。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品质量不合格时,商家可以与消费者约定退货、换货政策。所以类似盲盒“只换不退”的规定,并不一定无效。如果商家事先已经向消费者说明清楚,消费者也同意,可以做这样的约定。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商品性质,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的其他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基于此,判断POP MART“只换不退”的售后政策是否合法的关键在于,POP MART销售的盲盒产品是否属于“根据产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产品”?
6月18日,POP MART回复记者21,公司认为POP MART内的盲盒产品适用这一保底条款。当消费者购买盲盒产品时,POP MART会与消费者确认。
王琼飞认为,这个要分场景看待。对于未开封的盲盒,显然不存在不适合退货的情况。当然,不允许无理由退货。
“但对于已经拆封的盲盒,如果允许退货,可能会造成道德风险。有些消费者开箱后可能会留下喜欢的盲盒,但退回不喜欢的盲盒。那么盲盒的商业模式将难以为继。”他说。
提问:
销售带有幸运特征的盲盒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盲箱销售是否属于幸运合同还在讨论中。
幸运合同的基本类型包括赌博、彩票、保险合同、有奖销售和金融衍生品。由于侥幸射击行为具有危害公序良俗的投机性和零和博弈性,我国法律在严格限制的前提下,承认保险、彩票(体育彩票、彩票)等侥幸射击行为的合法性,对赌博、私彩等侥幸射击行为予以负面评价,并通过确立刑事责任予以明确打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盲盒销售其实有点类似于幸运拍摄合同,而且合同订立时并不知道订购的是什么,合同订立后期望“获得隐藏的金钱或限量玩偶”,具有随机性、偶然性和巧合性,所以盲盒销售的价值在于其神秘性、多种可能性和运气,而不是商品本身的价值。
但王琼飞认为,POP MART模式下订立的购买盲盒的买卖合同,虽具有幸运拍摄的特征,但并非幸运拍摄合同。
“在POP MART模式下,购买盲盒时,购买者知道并确定商品的内容、数量和价格,即购买对象的种类和基本价值是明确的,但无法确定购买哪种具体款式的商品。”据他分析,从买卖合同整体的权利义务来看,更多的是一种确定性合同。
夏海龙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盲盒市场的火爆和二手市场的高价值是由于其特殊的销售模式所产生的稀缺性,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盲盒的销售方式和退货政策不符合法律的一般规定,可能导致部分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从而引发纠纷。
公开报道显示,在盲盒“不确定性”的刺激下,一些难以为继的消费者刷爆了信用卡消费,有的甚至一年消费超过200万元。而此前被曝光的POP MART店员未经许可违规操作并打开盲盒进行二次销售,也被认为很可能是在寻找“藏钱”和“稀缺钱”。
他建议,厂家和电商平台应提前向消费者充分告知其特殊销售方式和退换货政策,确保消费者同意,而不是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
中消协在前述盲盒消费提示的最后指出,盲盒的基本属性是商品,经营者必须承担质量保证的法律责任。无论盲盒是按照正品还是配件销售,盲盒本身就是商品,经营者必须承担质量保证的法律责任。一方面,要保证产品的可靠来源和完整链条,杜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产品;另一方面,积极履行经营者的退、换、修等义务。,不得以“附赠品”、“抽奖品”等为借口免除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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