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IT之家618的消息落下帷幕,几家欢乐几家愁。但不管谁卖的好,总有一面是值得骄傲的,那就是电商平台。
据悉,本月初河南省公布裁判文件,自此揭开了黑幕淘宝返利平台的一角。
据悉,被告人邹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20年8月15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2日被批准逮捕。另一名李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同日被批准逮捕。
从公开内容看,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邹某、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1年1月14日向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判现在结束了。
据称,李某雇佣邹某抓取淘宝客户个人信息近12亿条,用于自己的“淘宝客”业务,在微信群推广淘宝商品,从而获取淘宝佣金和商家服务费。其名下公司期间获利3952559.59元,非法获利340187.68元。
裁判文书显示,邹通过其开发的软件,抓取淘宝客户数字身份证、淘宝昵称、手机号等淘宝客户信息11.8亿条。邹某将其抓取信息中的淘宝客户手机号码以微信文件的形式发送给李某,共计1971.26万。但因爬场量巨大,经淘宝网站调查,邹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下达计划。
被告人供认并自愿认罪。法院最终判决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人邹在法庭上辩称,
我只收藏了5000万件,11.8亿件不是我收藏的,是从其他地方下载的。我收集的信息没有传播,只有电话号码,没有身份信息,没有联系任何用户,没有盈利。利润也就六七万,八万。
IT之家提醒:以下为裁判文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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