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安徽新闻:六安市舒城县秦女士刚刚从女性微信商户李某那里获得了减肥产品的代理权,很快就迎来了三位“客户”。在交易了14万多元后,她高兴地认为代理产品是有利可图的,但她没想到会深深卷入一场骗局。安徽新安晚报记者。9月15日,com和《安徽大新闻》从舒城县法院法官处获悉了案件背景和判决结果。
事实证明,2019年9月,从事减肥产品微信代理的被告李某开发了受害者秦某作为他的下属代理。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4月1日,李某利用自己的三个微信注册信号分别伪造了“张谦”、“王海云”和“叶晓帆”的身份。她主动将秦某添加为微信好友,假装在秦某购买减肥产品,“想”成为秦某的下属代理人。
根据李某与秦某之间的协议,秦某的下属代理人向秦某购买产品时,秦某需要向李某购买购买数量的倍数,以赚取中间价差,相应的产品由李某直接发送给秦某的下属代理商。在没有实物交易的情况下,李某利用上述三个微信号先后完成了与秦某的多次交易。同时,李某还利用“张谦”、“王海云”等微信号编造经济困难等理由,拖欠秦某货款,向秦某借款,诈骗秦某共计140734元。
秦某发现被骗报案后,被告李某于2020年11月17日在合肥一家服装店被捕合肥市公安局警方到达案发现场后,逮捕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事发后,李某的亲属赔偿了秦某的损失,秦某原谅了李某的行为。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属于供述,可以从轻处罚。被告李某认罪,认罪受罚,可依法从轻处理。被告李某的近亲积极向被害人返还赔偿金。被害人秦某了解被告李某的行为,可能会依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适当的。
庭审后,法院根据被告李某的事实、性质、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判决。被告李某被判诈骗罪,判处死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款2万元。
马华腾胡伟新安晚报安徽旺达新闻记者窦祖军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