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商业,一个只要你有手机就可以从事的行业,寄托着很多人的商业梦想。然而,由于进入门槛低,该行业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中国消费者协会前年发布《网购诚信与消费者认知调查报告》这表明,在2016年中国网络消费满意度排名中,微信商户排名第一。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200多份判决文件中总结了几起典型的微信诈骗案。这些骗局的受害者不仅是普通买家,还有从事微信业务的人。
在微信诈骗的日常活动中,大部分骗子都是微信商家
如果没有货物可供运输,则不会交货。涉案卖家要么一直在寻找拖延的理由,要么在收到钱后立即消失。上述情况很特殊。作为微信的中间人,被告不仅向个人客户销售商品,还向其他微信商户提供商品。判决文件表明,被告的初衷不是欺骗。他想先培养客户群,然后通过低价销售提高价格。出乎意料的是,资金链被打破,导致供应商和客户同时欠下了钱。
虚假买卖可以被视为高端骗局,受害者主要是微信商户本身。在上述案件中,两名被告和该公司其他成员在微信销售链的不同环节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与受害人对接,制造了产品销售良好的假象,然后推着船顺流而下,催促受害人付款,提高代理水平,最后侥幸逃脱。
质量问题很常见,大多数都发生在消费者身上。因此,openlaw上与微信相关的案例并不多。毕竟,消费者很少会因为一两次购买失败而将卖家告上法庭,而且很难证明产品存在问题。在上图中,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因为原告的证据无法证明她购买的产品的确切数量,并且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故意交付不合格商品的受害者也大多是消费者。以上图为例,被告冒充微信商户,将小米6手机和索尼premium手机挂在闲置的鱼上。七名受害者分别下了订单,但报告的货物要么是二手HPCQ41电脑,要么是中兴v880手机,要么根本没有发货。简而言之,被告发送的货物与销售价格存在严重差异。
不终止合同也是一种常见的骗局。一些微信公司在线下开发时,不仅需要收取代理费,还可能需要收取押金。在发现商品在网下滞销后,公司可能会以各种借口拒绝终止合同、退货和还款。更重要的是,此类案件涉及的金额可能高于平均水平。
在中国,平均每69个人中就有一个是微信
截至2017年,中国微信从业者数量已达到近1900万。这个数字看起来不错,但与当年中国总人口相比,可以发现每69人中就有一人可能会从事微信业务。换句话说,不关闭朋友圈的微信用户或多或少可以看到朋友圈中朋友发送的微信广告。
虽然微信业务的行业数据一年比一年好,但行业的缺点也不容忽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去年发布《2017年微商行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如上所述,缺乏质量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监管困难是当前微信业务发展的痛点。
这些痛点扎根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监督。
自今年以来,终于有了一部监管电子商务的特别法律,该法律于去年8月底通过《电子商务法》。《经济信息报》写道,由于个体卖家不需要注册,一直处于监管的边缘,相应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很多混乱。维权难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很多微信企业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信用担保、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等。《电子商务法》该计划的实施有望结束微信商户的残酷增长。
然而,正如俗话所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电子商务法可能不会像预期的那样发挥作用。如下图所示,《电子商务法》通过后,一些微信商户也相应改变了宣传方式,以逃避监管。一些人故意回避产品交易信息,而另一些人甚至连提都不提。
图片来源:爱范儿
资料来源: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据《每日经济法》报道,许多微信商贩仍在等待调查。“很少有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也很少有人干脆退出业务。就连一些微信商户也表示不知道这部法律,更不用说已经开始实施了。”
因此,要真正有效地规范微信商业行为,保障相关消费者权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注:图中微信聊天是基于判断文件的虚构模拟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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