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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馈表扬”和其他引导买家“表扬”的行为将受到平台的监管。12月21日,淘宝发表《淘宝网评价规范》规则变更公示通知要求卖方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和引导买方“表扬”。这项规则的修改将于12月28日生效。
记者注意到,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交易、虚假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前,一家餐厅因在外卖中放置“高赞现金返还卡”而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2万元。
淘宝网调整评估规范:卖家不得以表扬返现的方式引导买家“表扬”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则变更主要有两个要点,包括调整评估内容和行为要求,明确对违法处置措施的评估。
在淘宝网的评价中,只需添加或修改卖家的评价条款或要求,不应通过淘宝网的评价来显示卖家的行为;不允许在物质或金钱承诺的情况下鼓励和引导买家“表扬”,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级退款、表扬退款、表扬免费订单、表扬红包和表扬优惠券;不得通过诱骗买家、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实估价;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故意向同行竞争对手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评估。
同时,在买家行为要求方面,淘宝网指出,不允许通过提供中、差、负面评论来谋取额外财产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允许发布大量无意义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等行为。
淘宝网指出,违反上述要求的人将依法受到处罚《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以及其他规则。
例如,对于非法信息,可以采取屏蔽评论和非累积分数等措施;对于违规行为,卖方可以向买方赔偿一定金额,将货物下架,删除货物并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扣分和其他措施;对于非法买家,可以采取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
据了解,这项改革将于2021年12月28日生效。
“回报表扬”违反了多项规定,一些餐馆被罚款1.2万元
记者注意到,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回复表扬”等误导消费者评价的行为。
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交易、伪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运营商不得以现金返还、红包、卡片、优惠券等方式诱导用户做出特定的评价、表扬、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此前,一家餐厅因在外卖中放置“好评退款卡”而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局根据所披露的情况,2021年6月10日,扬州市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报告江都区对一家饮料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在“美团外卖”中从事经营活动。为了增加顾客的数量和赞誉率,增加外卖的流量,印刷了大约1万张促销卡。根据促销卡要求,确认收到并给予五星图片和文字表扬后,添加店铺微信并发送五星表扬截图。在微信确认后,消费者将收到2.8元、1.8元和0.8元不等的红包。
该行为违反了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相关规定,这是一种虚假商业宣传行为,用于对商品进行用户评估。该局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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