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简称市文旅广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使用市文物局名称。
一、机构职能
市文旅广体局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市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市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旅游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竞技体育事业、体育彩票工作。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体育训练、体育竞赛、体育科研、运动员队伍建设;加强全市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的培训和输送。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传承、普及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九)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十)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
(十一)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财务人事股)。
2、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3、市场管理股(广播电视股)。
4、产业发展股。
5、公共文化与文化艺术服务股。
6、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7、旅游股。
8、体育股(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三、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冷水江市行政中心东辅楼3楼
电话:0738-5212940
四、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7月-9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主要负责人:袁丽
【来源:冷水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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