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意思:受意志控制的实施某行为的意识。
2、表示意思:意识到自己行为具有民法上的意义。
(1)意思说:应该探究表意人的主观内心真意;
(2)表示说:应该探究行为的客观含义(通说)。
3、效果意思:行为所追求的特定法律效果的意识。
(1)意思说:同上;
(2)表示说:同上。
几种民事责任的区分PART.021、明示方式:口头、书面或当事人了解意义的符号方式。
2、默示方式
(1)推定方式:从行为人作岀的特定行为推知意思表示内容。
(2)沉默:从行为人的单纯沉默中推知意思表示内容。
【四个肯定】
①租赁合同届满,一方继续使用,对方无异议视为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
②试用买卖下,试用人若表示沉默则示为同意购买。
③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④房屋租赁中,岀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异议,该转租合同有效。
【四个否定】
①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不表态,视为拒绝追认。
②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知道而不作否认表示的,不能视为授予委托代理权,除非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
③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不表态,视为拒绝追认。
④继承发生后,受遗赠人到期不作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注意】沉默只有在法定或约定或符合交易习惯时适用。(民法典第1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