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严把“食品关”)

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食品安全监管

南昌市绳金塔街道有关部门联合对辖区食品店进行检查。摄影|江西日报记者洪怀峰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洪怀峰通讯员程丽)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即将来临,为了更好守护广大考生的“舌尖安全”,连日来,南昌市绳金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街道纪工委,卫健办联合区市场监督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对辖区沿街超市、面包店等食品店进行检查。

据悉,此次主要围绕市场消费量大的肉制品、禽蛋类制品、熟食、粽子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销售的食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是否标明生产日期,是否存在过期、霉变、“五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等,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据了解,此次检查中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过期食品等现象。对存在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商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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