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年检时间(注意啦!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开始年报了!)



事业风帆迎风起,

年报通知请查收!

工商年检时间

崭新的2022年到来啦~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给大家发年报提醒啦!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市场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1

年报公示的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2

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1年度年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6月30日)。

3

年报公示的方式

01

凡2021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访问网址:http://he.gsxt.gov.cn,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02

凡2021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报送电子版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所(分局)报送纸质2021年度报告。

03

凡2021年12月31日(含)设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访问网址:http://he.gsxt.gov.cn,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提交2021年度报告。

4

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后果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咨询电话


保定市辖区

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咨询电话

保定市

0312-5907630(内资)

5906709(外资)

莲池区

0312—6275308

竞秀区

0312—3221860

清苑区

0312—8010669

满城区

0312—7198751

徐水区

0312—8686439

白沟

0312—2957756

高新区

0312—3327727

涿州市

0312—3976992

高碑店市

0312—2837778

定兴县

0312—7113121

涞水县

0312—4517923

易县

0312—8210915

涞源县

0312—7314851

阜平县

0312—7229734

曲阳县

0312—4292022

唐县

0312—6436133

望都县

0312—7826626

顺平县

0312—7676829

安国市

0312—3585138

博野县

0312—8719906

蠡县

0312—6215018

高阳县

0312—6600155


做好准备了吗?

快来年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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