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组对西安中院宣判的上诉人崔某某正当防卫无罪案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深度报道。采访中就崔某某的上诉理由、二审期间的争议焦点、正当防卫的认定等问题与案件承办人李欣烨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5月13日中午12:33分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播出【法治封面 罪与非罪】敬请收看!
(栏目组采访案件承办人 李欣烨)
案 件 回 顾
上诉人崔某某大学毕业后携妻女父母从山西省文水县到西安市长安区某村组经营了一家超市。2018年6月30日上午,当地村民卢某因其父与崔某某姑父经营的菜店的店员发生口角,遂对该菜店进行打砸。崔某某欲息事宁人,找人从中调解未果。当日17时许,卢某伙同冯某、张某、冯某某等多名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人,酒后来到崔某某经营的超市滋事,崔某某为保护自身及家人安全不得已持刀砍伤了二名滋事人,致其轻伤。一审法院认为,崔某某持刀砍伤对方,系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宣判后,崔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西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崔某某为了使自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虽崔某某在防卫过程中造成了不法侵害人二人轻伤的后果,但不属于防卫过当。故二审法院依法宣告上诉人崔某某无罪。
该案宣判后,上诉人崔某某及其父母专程到西安中院给案件承办合议庭法官送来写有“力捍司法公正,勇判正当防卫”的锦旗对西安中院及其刑事法官的公正执法、勇于担当的精神表示衷心感谢。崔某某感慨地说:“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常常教育我,人活着不能只想着挣钱,还要相信人间自有公平正义,感谢西安中院让我至今依然相信父亲的这句话”。
《华商报》、《》等多家媒体也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并得到网友一致好评。
该案的审理,不仅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了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也真正做到了“让正义挺直了腰杆”,深度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体现了西安中院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和遵守的“旗帜鲜明保护正当防卫者合法权益”原则,纠正了“谁死谁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捍卫了“法不能向不法低头”的法治精神,让公平正义鲜活在巷陌间。彰显了法律的力度,伸张社会的正义,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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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贺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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