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供货合同合理期限(房地产项目物资管理标准)


1 目的

1.1 保证施工物资在采购、保管、发放过程的各个环节受控,达到“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1.2 本标准管理的对象为形成产品过程的主要材料、主要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对工程成本有重要影响的材料。

2 施工准备

2.1工作标准

2.1.1 经理部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工作并设置物资机构及专职物资人员,明确岗位责任。

2.1.2 全面执行“三标一体”程序文件要求,搞好物资管理工作。

2.1.3 仓储设施能满足施工需要。

2.1.4 属地周边的生产资料分布和拥有量清楚。

2.2 工作流程(见流程图1)

工程供货合同

流程图1:


2.3 工作职责及基本要求

2.3.1 经理部

(1)项目经理:

a 负责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定小组,组织评定小组对结构材料的《合格供方》进行评定。

b 负责计算机等管理设备的配置。

(2)工程部:

a 向物资管理部门提供本项目的主材设计用量和合同材料单价,便于对物耗成本的监控。

b 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物资,工程部门应向物资部门提供详细的书面技术资料。

c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物资保管的技术要求,建设必要的临时仓储设施。

(3) 人事部:

a 配备两名及以上物资专业管理人员。

b 配齐符合保管要求的火工品等仓库保管人员。

(4)试验部门:对施工调查获取的原材料样品进行试验。

(5)物资部:

a 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建立本项目的物资管理制度和物资部门的岗位职责。

b 建立物耗过程的各种台帐,如:《物资台帐》、《分工号物资供应台帐》、《物资结算台帐》等。

c 会同公安管理部门办理火工品库的建设、使用等相关手续。

d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组织物资、工程、试验部门按以下内容进行结构材料《合格供方》的评定。

◆物资部对生产商进行以下方面的评价:

资质评价;

业绩、供应历史和信誉评价;

其他用户对该生产商的产品质量评价。

◆工程部对所采购原材料的样品、说明书进行评价。

◆试验室对所采购原材料样品的试验、检验结果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由物资部填入《合格供方》评定表,经评定人员会签、项目经理批准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单,作为物资采购的备选《合格供方》名单。

◆物资部对评定合格的《合格供方》建立档案,跟踪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做出保持或取消供方资格的建议,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2.4 过程监控

2.4.1 物资资源是否落实。

2.4.2 备选的供方是否经过《合格供方》评定。

2.4.3 管理责任是否落实。

2.4.4 临时仓储设施是否能满足物资管理技术要求。

3 物资消耗数量的控制

3.1 工作标准

3.1.1 实际使用数量应小于或等于设计数量。

3.1.2 《分工号物资供应台帐》的记录完整。

3.1.3 物资不超耗,不浪费。

3.2 工作流程(见流程图2)

流程图2:


3.3 工作职责及基本要求

3.3.1 工程部

(1)提供分工号、分部位所需主要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技术要求。

(2)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后及时书面通知物资部,便于调整供应计划。

3.3.2 物资部

(1)依据施工计划安排、设计需要量、现场库存量,编制供应计划。

(2)正确计算需要量。

a 主要材料需要量=(设计需要量+工艺损耗量+非工艺损耗量)-库存数量。

工程部提供设计用量时必须明确是否包含损耗,若图纸设计不含损耗,可依上公式计算需要量,若已含损耗,需要量计算公式调整为:

主要材料需要量=设计需要量-库存数量

b 钢材、水泥、砂石料需要量的确定必须编制需用量核算表(计算过程)。

c 周转材料需要量:按照工期和工序的安排确定供应量,满足工期要求,合理安排

工序,提高周转次数,减少投入量。

d 一般材料:按照物资消耗定额和经验消耗量确定。

e 火工品的数量按爆破设计数量、实际单位消耗量控制。

f 劳动保护用品:按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和员工的结构确定。

(3)编制物资计划:

主要材料的计划按月编制;一般材料的计划按旬编制;紧急用料、临时用料要有补充计划;所有计划需经工程部复核,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减少供应环节,最大限度的采用直供方式。

(5)按计划控制供应数量:

a 供应数量的控制依据:施工协议、设计使用数量、材料消耗定额、限额发料单。

b 按工序实际需要组织供应,减少物资在工地的滞留时间,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c 对供应的主要物资要及时登入《分工号物资供应台帐》,及时和设计数量对照消耗状况,发现消耗不正常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d 合理安排周转材料的投入数量。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原则上按租赁方法管理,确实不能按租赁方法管理的,保有单位可以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控制办法,保证周转材料使用责任清楚,数量、质量损耗合理。

e 辅助材料如:火工品等应凭经理部指定人员签发的限额发料单供应。

f 砂石料的控制:

◆至少由两人以上同时在现场收方,并明确不同责任。

◆现场计量推荐采用计重计量方法,采用换算计量的要统一单位重量和换算方法。

◆采用集中拌合和生产商品混凝土等不同形式的控制方法,降低非工艺损耗。

3.4 过程的监控

3.4.1 物资采购是否有依据、有计划、有审批。

3.4.2 工程部及时将因变更发生的增加或减少的设计数量书面通知物资部。

3.4.3 物资部根据《分工号物资供应台帐》的记录数量和随时掌握计划进料数量与设计预算数量之间的关系,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3.4.4 物资部要妥善保管发料记录和台帐以备核查。

4 物资采购价格的控制

4.1 工作标准

4.1.1 定价过程公开,透明。

4.1.2 采购价格应低于或等于市场价。

4.1.3 采购价格应低于标书内预算价。

4.2 工作流程(见流程图3)

流程图3:


4.3 工作职责及基本要求

4.3.1 物资部在《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供应商。

4.3.2 超出《合格供方》的由物资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定。

4.3.3 价格的确定

物资采购原则上应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价格,具体规定如下:

(1)对生产消耗量大或物资单价高、占用流动资金多的A类物资(如:钢材、水泥、外加剂等),物资部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标采购,由招标小组讨论定价项目经理签发执行。

(2)对生产消耗量较小单价不高的B类物资(辅助材料)选择招标、竞标比价形式

采购,采购单价由物资部门提出意见报项目主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3)对消耗量少,单价低,对生产影响不大的C类物资(除结构材料和辅助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选择比价采购方式,由物资部门负责人确定采购单价。采购单价不得高于市场同类物资的单价。

(4)对业主供应的物资,要有明确的供应数量、价格、质量等文件约定;要签订供应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供应价高于预算价的要及时向业主书面报告,争取索赔。

4.3.4 采购合同的签订

(1)对一批采购价值大于两万元的物资或交货时间大于3个月的物资必须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2)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要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集团公司《项目合同管理标准》管理合同。

(3)对于供货合同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可对风险的规避进行约定,以减少因市场价格波动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采购合同由项目经理与供货商负责人共同签字生效。

(5)妥善保管物资采购合同。

4.3.5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物资部门要随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对采购价格大于预算价格的主要物资要及时整理资料,向业主书面报告,便于索赔。

4.3.6 工程部、物资部在满足设计及业主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价格优势的替代产品,如新工艺、新材料、混合材料。

4.3.7 按时向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上报物资采购价格信息资料。项目管理中心及时在集团公司物资信息平台上公示物资采购价格,便于各单位在采购时参考。

4.3.8 根据集团公司物资信息平台每两月发布的各大区域《物资价格资源信息表》及集团公司主要项目上报的《项目物资采购结算价格信息表》,比较在质量、时间、资金运转相同条件下,同类物资的供应价格(到工地价),发现供应单价不正常的要及时查找原因纠正。

4.4 过程的监控

(1)供应商是否进行了评审,资料是否完整。

(2)主要材料的采购招标面达到60%以上。

(3)检查物资采购合同的质量和覆盖面。

(4)物资采购价格是否高于市场价或预算价。

(5)对高于预算价的物资要有完整的索赔依据。

(6)采购人员和接收人员是否分岗管理。

(7)按物资规章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

5 物资质量的控制

5.1 主要标准

5.1.1 进场物资的质量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5.2 工作流程(见流程图4)

5.3 工作职责及基本要求

5.3.1 物资部严格按照质量要求组织物资供应。

(1)进场物资必须经过外观、规格数量、技术证件、质量检验、时效规定等必要的验收方可入场、入库;并按程序文件规定进行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2)对业主供应的物资除按规定程序验收外还应单独存放、并标明“业主供应”字样,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和业主联系处理。

流程图4:


(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接收(使用)。

5.3.2 需要进行性能试验的物资由物资部填写《委托试验申请单》,试验部门负责组织取样、试验,并向物资部提交《试验结果报告单》。

5.4 过程的监控

5.4.1 通过验收记录检查有没有不合格的物资进场。

5.4.2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及时。

5.4.3 产品性能的试验批次能否满足规定要求。

6 成本核算要点

6.1 工作标准

6.1.1 用料有计划,消耗有定额。

6.1.2 物资价格控制在预算单价之内。

6.1.3 债权、债务清楚,成本反映真实。

6.2 工作流程(见流程图5)

6.3 工作职责及基本要求

6.3.1 按规定建立相应的帐、卡记录,保证物耗过程数据清楚;对进出库的物资和备用金必须要做到一事一签单,一月一结算。

6.3.2 物资部门月末必须向财务部门传递本期内《材料调拨料单》等债权债务结算凭证。

6.3.3 到工地的材料只要消耗,必须点收入库,摊销到工号,不得滞留在物资部门。对材料报销后,出现库存材料金额与财务帐面存货金额不相符的,必须及时查找原因,确保帐实相符。

流程图5:


6.3.4 周转材料的摊销

(1)周转材料的日租赁费标准建议最低可按购入价的千分之一控制,非通用性的可以适当提高租费。

(2)周转材料的成本应分次摊入对应工号:即第一次投入使用摊销50%价值,以后视使用情况和成色酌情摊销,报废前应留有10%的价值,待报废或变卖后再冲减对应工程成本。

(3)周转材料在报废前必须保证帐物相符。

(4)没有通用价值的大型周转材料如大型钢模、墩钢模、衬砌台车等,摊销价值除扣除预计残值外应在当期使用工号内一次摊完。

(5)周转材料的租赁收入要单独建帐,冲减工程成本,不得挪做他用。

6.4 过程监控

6.4.1 物资部每月参加项目成本分析。提供物资消耗相关资料。

6.4.2 物资部每季度应对物资消耗状况进行一次详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4.3 项目竣工后要对该项目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总结,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物资管理基本模式,采购供应方式, 设计数量和实际消耗数量(返工或其它不正常超耗要特别说明),材料预算成本和实际材料成本支出,(运杂费、管理费、流动资金周转)库存物资量及债权债务情况,对项目最终物资核算盈亏数额进行总体分析总结,于项目竣工后三十日内上报主管部门。

7 检查监督

7.1 经理部内部监督检查:

7.1.1 按照本单位主管部门规定检查落实《项目物资管理标准》及《程序文件》的规定要求。执行本项目物资管理办法和制度,坚持随机检查和每月检查一次相结合。

7.1.2 每月按照物资工作基本要求自查,主要考核指标:

计划采购供应:计划是否及时编制、经过审批后执行;采购供应是否保证及时准确到位;

内业管理:是否按标准建立相关台帐,是否符合物资管理标准及程序文件相关要求;

成本核算:是否定期对施工中、竣工后项目物资进行成本核算,帐物资金是否清楚;

信息报表:能否准确及时完成各种台帐、报表、价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管理总结:项目竣工后物资管理总结是否按要求进行并限时上报。

7.2 子、分公司监督检查:

7.2.1 项目物资(主管)人员必须要由子、分公司物资主管部门推荐或委派,要有二年物资岗位实际工作经验,持证上岗,无重大问题中途不能更换人员,物资岗位定员不得少于2人。

7.2.2 检查掌握各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竣工后物资成本盈亏情况。

7.2.3 抽查经理部考核指标的落实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

7.2.4 按照本单位规定内容进行检查监督,落实项目物资工作管理标准及《程序文件》规定要求。坚持随机及每半年检查一次,将结果及时上报并在公司内通报。

7.3 集团公司监督检查:

7.3.1 按照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程序文件》规定,每年组织一次物资大检查,检查落实项目《项目物资管理标准》、执行情况;

7.3.2 结合子、分公司管理职能部门对《项目物资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7.3.3 对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验证,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在集团公司进行通报。

8 支持性文件:

8.1 铁路物资管理技术规程(79)449号

8.2 铁路仓库管理标准(TB/2631-1995)

8.3 集团公司程序文件2005-4-1

8.4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管理标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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