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单位辞退了,理由是我违反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这合法吗”“我可以向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对于不少企业而言,以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常常引发争议。4月29日,北京房山法院召开“涉企业规章制度类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线上通报了涉企业规章制度类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房山法院副院长佟淑介绍,2018年至2021年,房山法院共计审理涉企业规章制度类劳动争议案件759件,收案量呈逐年增长趋势。该类案件呈现解雇事由复杂多样、用人单位败诉率较高、劳动者维权理性和能力不足、案件审理裁决难度较大四个特点。
针对涉企业规章制度类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述审理特点和问题,佟淑从法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个角度提出建议。她建议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适时对审判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总结经验,形成规律性、科学性的审判原则。
此外,通过裁审联席会议、业务交流培训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与仲裁机构的工作协调及与上级法院的业务交流,有效促进此类案件裁审适用法律和法院处理尺度的统一。
建议用人单位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提高社会责任感,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加强规范化管理,构建多元违规惩戒机制。建议劳动者及时熟悉和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动态及维权流程,工作过程中做好证据留存,发生争议后理性维权。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用人单位在掌握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有必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务必及时行使解除权。”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陈军介绍到。“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应符合法定程序,并及时采取合理方式进行公示;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公示方式,可以采取集体学习的方式、在单位官网和企业公告栏等公开区域发布的方式、以手册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规章制度相关材料等,在公示后增加劳动者反馈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是与民生保障切实相关的案件类型之一,房山法院将持续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类案调研、提炼裁判规则,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京法巡回讲堂、订单式普法等方式加大调研指导和法治宣传力度,力争构建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的闭环,切实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国有大中型企业,助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
通讯员 周蕊 曾慧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张彬